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泉州市中心市区2017年度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的通告
来源: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时间:2019-11-26 10:03 浏览量:1

  泉政〔2018〕3 

  为切实加强地价管理,进一步健全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体系,充分发挥地价在调控土地市场中的作用,落实基准地价定期更新和公布制度,现将经福建省国土资源厅验收,并经市政府研究通过的《泉州市中心市区2017年度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在泉州市国土资源局网站上予以公布,自2018年3月1日起实施。《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泉州市中心市区2014年度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的通告》(泉政〔2016〕5号)同时停止执行。 

    特此通告。 

  泉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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