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林业局通告
时间:2020-02-04 10:30 浏览量:1

    福建省林业局通告:为坚决阻断野生动物可能的疫情传播源,省林业局发布通告,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实施野生动物管控“六不准”:一、不准猎捕毒杀野生动物;二、不准经营贩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三、不准食用存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四、不准加工制作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五、不准运输寄递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六、不准聚集观赏野生动物。如有违反上述通告,将予以顶格处罚。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电话:0591-87855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