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9531号
建议办理意见的函
黄从容代表:
现就区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9531号建议《关于江南新区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修缮翻建问题的建议》的办理意见函复如下:
历年来,市、区两级政府高度重视危房翻建改造工作。目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正代市政府草拟《泉州中心市区(古城区)个人危房改造管理规定》,对古城私有住宅建筑的翻建重新制定新的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个人危房改造管理工作。
鲤城区政府为进一步消除危房安全隐患,保障广大市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改善城市配套功能,有效提升城市宜居环境优化城市整体风格和品质,出台了《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鲤城区危旧房屋合作改造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适用于存在安全隐患且没有加固可能和必要的危旧房屋。
衷心感谢您对江南新区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问题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您在今后的工作中提出宝贵意见。
单位分管领导:江亮
经办人员:吴巧琳
联系电话:22350071
泉州市鲤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1年7月5日
抄送:区人大人事代表工委、区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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