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63号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23-07-05 09:28 浏览量:1

苏冰阳、黄银红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有关单位闲置资产交由社区管理维护的建议》(2063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老城区国有资产盘活利用工作,并将破解该难题视为提升城市品质的重要抓手,积极推进解决国有资产闲置问题。

  一、摸清国有资产底数。2022年来,我区结合古城区国有企业不动产登记工作,配合市级部门对古城范围内国有存量资产进行了初步摸排登记,进一步摸清国有资产底数。

  二、配合谋划盘活利用。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古城国有存量资产盘活利用工作方案、泉州古城发展有限公司实体化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政办〔2023〕3号),古城范围内的市区两级各类国有存量资产的盘活利用由市古城老城指挥部负责统筹,在符合古城保护要求的前提下,优先支持保障古城环境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提升以及补齐古城文旅经济发展功能短板。待市级部门明确提升方案后,我局将积极配合做好国有存量资产的盘活利用工作。

  衷心感谢代表们对国有资产盘活利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继续关注,多提宝贵意见、建议,我们将吸纳到今后的工作中,使我区资产盘活利用更加科学、高效。

  

   领导署名:陈惠毅

   经办人员:魏尚霖

   联系电话:0595-22769581

  

 

泉州市鲤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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