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鼓励招工引才十条工作措施的通知》(泉人社文〔2019〕69号)、《泉州市就业和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关于组织企业赴云南省开展人力资源合作交流活动的通知》(泉才综〔2021〕6号)文件精神,对参加由市、县两级政府部门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组织企业赴省外、市外省内其他地区招聘活动的,分别给予每家企业5000元、2000元的一次性劳务补助。经审核,福建鸿星尔克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泉州鸿荣轻工有限公司、福建泉州嘉城皮件手套有限公司等4企业符合补助条件,现在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1年3月12日开始,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鲤城区人社局反映,公示电话: 0595-22176692(区就业和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0595-22283228(驻区人社局纪检组)。
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发放一次性劳务补助企业名单
序号 |
公司名称 |
招聘地点 |
拟补助金额(元) |
1 |
福建鸿星尔克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
云南省楚雄州、大理州 |
5000 |
2 |
泉州鸿荣轻工有限公司 |
云南省楚雄州、大理州 |
5000 |
3 |
福建泉州嘉城皮件手套有限公司 |
云南省楚雄州、大理州 |
5000 |
4 |
福建晶彩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云南省楚雄州、大理州 |
5000 |
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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