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鲤城区向龙鑫泰健身中心)
时间:2022-05-24 16:29 浏览量:1

    鲤城区向龙鑫泰健身中心,经营者:徐亮,住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浮桥街道滨江社区金色外滩江滨南路2207-9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502MA326J770A。

    本委受理杨双婷仲裁申请你单位劳动合同争议(泉鲤劳人仲案字〔2022〕第55号)一案,本委受理后,依法组成仲裁庭,于2022年5月20日公开开庭审理。申请人到庭参加庭审活动,你公司经本委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仲裁,本委依法予以缺席审理,经庭审举证、调查,现缺席裁决如下:一、被申请人鲤城区向龙鑫泰健身中心应自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5日内向申请人杨双婷支付拖欠的工资人民币5954.32元元;二、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因你公司下落不明且无法邮寄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委于2022年5月24日作出的泉鲤劳人仲案字〔2022〕第55号仲裁裁决书。限你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委(泉州市鲤城区打锡街157号5号楼103室)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你司如有证据证明本裁决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期满不申请的,本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泉州市鲤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2年5月24日

 

 

(联系人:郑辉炫,电话:0595-22198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