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河南省酷电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时间:2022-05-30 14:51 浏览量:1

河南省酷电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何小清,住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普惠路80号绿地之窗云峰A座2401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82MA34RFLD48。

   本委受理游欣宇仲裁申请你司劳动合同争议(泉鲤劳人仲案字〔2022〕第50号)一案,本委受理后,依法组成仲裁庭,于2022年4月26日公开开庭审理。申请人到庭参加庭审活动,你公司经本委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仲裁,本委依法予以缺席审理,经庭审举证、调查,现缺席裁决如下:一、被申请人河南省酷电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应自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3日内向申请人游欣宇支付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二倍的工资,共计人民币41937.71元;二、驳回申请人游欣宇的其他仲裁请求。因你公司下落不明且无法邮寄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委于2022年5月27日作出的泉鲤劳人仲案字〔2022〕第50号仲裁裁决书。限你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委(泉州市鲤城区打锡街157号5号楼103室)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你司如不服本仲裁裁决,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泉州市鲤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2年5月30日

 

 

(联系人:郑辉炫,电话:0595-22198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