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鲤城区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公告
时间:2024-06-26 16:33 浏览量:1

  根据《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泉人社〔2023〕198号)、《关于印发2024年“泉城就业”助企稳岗促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泉人社文〔2024〕1号)精神,对符合条件的单位,经其确认后发放2022年度稳岗返还资金,政策执行期限至 2023年12月31日。现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信息确认的单位给予公布(详见附件表)。若已进行确认的单位,但未收到2022年度稳岗返还资金等情况,请于2024年6月30日前联系经办机构。

  联系电话:0595-22176692(鲤城区就业中心)

  附件:2022年度鲤城区稳岗返还未确认单位名单

  泉州市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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