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时间:2024-08-28 16:19 浏览量:1

  泉州美亿天超市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罗超,住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中山南路58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02MACBA0ER3W。

  本委受理胡春光仲裁申请你司劳动报酬争议(泉鲤劳人仲案字〔2024〕第229号)一案,本委受理后,依法组成仲裁庭,进行审理。在审理过程中,申请人向本委提出因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并达成和解协议,被申请人已支付申请人人民币4500元,请求撤回仲裁申请。本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一条之规定,决定如下:准予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因你司下落不明且无法邮寄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司公告送达本委于2024年8月7日作出的泉鲤劳人仲案字〔2024〕第229号决定书。限你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委(泉州市鲤城区打锡街157号5号楼103室)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泉州市鲤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8月28日

  (联系人:王泥锋,电话:0595-22198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