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时间:2024-11-19 17:01 浏览量:1

  泉州申畅物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林翔,住所地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江滨南路2205号1幢1915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02MACWUYOA6F。

  本委受理张小优与泉州申畅物流有限公司关于经济补偿争议(泉鲤劳人仲案字〔2024〕第324号)一案,请求裁令:1.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拖欠申请人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6月15日半个月的工资,计人民币2000元;2.因被申请人未通知过申请人公司解散的原因。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补偿1个月工资4000元作为经济赔偿。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且无法邮寄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副本及证据副本、《被申请人参加仲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4年1月8日下午3时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委仲裁庭(泉州市鲤城区打锡街157号5号楼104)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泉州市鲤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11月19日

  (联系人:周莹,电话:0595-22198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