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办〔2025〕69号)等文件精神,经审核,颜梅芳等4人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7月24日开始,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鲤城区人社局反映,公示电话: 0595-22176692(区就业和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0595-22283228(驻区人社局纪检组)。
附件:鲤城区2025年7月拟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名单(四)
泉州市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2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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鲤城区2025年7月拟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名单(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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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人员认定类别 |
户籍街道 |
户籍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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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颜梅芳 |
女 |
1978年1月 |
男年满50周岁以上,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城镇居民 |
鲤中街道 |
东门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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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程品义 |
男 |
1974年3月 |
男年满50周岁以上,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城镇居民 |
鲤中街道 |
清正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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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朱美玲 |
女 |
1980年3月 |
男年满50周岁以上,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城镇居民 |
鲤中街道 |
促进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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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肖俊卿 |
女 |
1978年7月 |
男年满50周岁以上,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城镇居民 |
鲤中街道 |
促进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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