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泉州市炬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时间:2026-01-13 11:58 浏览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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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委受理江紫金仲裁申请你单位劳动报酬(泉鲤劳人仲案字〔2026〕第26号)一案,请求裁令:1、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拖欠申请人2025年8月8日至2025年10月3日的工资,计人民币6626.5元。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且无法邮寄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副本及证据副本、《被申请人参加仲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6年3月10日上午9时00分在本委仲裁庭(泉州市鲤城区打锡街157号7号楼202室)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泉州市鲤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1月13日

  (联系人:小黄,电话:0595-22198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