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2年主要工作及亮点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们以年初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经济指标、重点工作、民生事实为指引,以提质增效为抓手,着力克服疫情影响,主动担当作为,各项任务措施落实落细,人社工作得以有序开展。
(一)“稳”字当头,强化保障,就业创业有温度
截至9月底,全区城镇新增就业人数5549人;其中,失业人员再就业857人,“城镇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人员370人。①招工引才精准有效。截至9月底,共组织线上、线下各类招聘会72场,帮助1166家次企业发布岗位57114个次,达成就业意见3245人次。鼓励企业赴外招聘,上半年成功组织福建鸿星尔克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赴贵州开展劳务交流,20家我区重点企业赴明溪开展山海劳务协作。有序引导失业人员就近就业,鼓励辖区内登记失业人员到已开工的缺工企业就业,累计推送2000人次企业用工信息。②企业“急难愁”得到缓解。我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助力企业纾困减负若干措施》出台后,我局快速反应,积极推动了稳岗补贴、稳就业奖补、留工培训补助的发放工作。截至目前,已累计为我区9400余家次企业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一次性稳就业奖补、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等3项补助近2900万元。③困难群众收入得到兜底保障。落实失业保险相关政策,为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及时发放失业保险待遇,切实筑牢就业保护屏障。截至9月底,累计发放失业保险基金856.27万元。同时,按规定给予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截至9月底已发放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373.56万元,惠及344人。④劳动者素质不断获得提升。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大力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不断提升劳动者技能水平。截止9月底,共发放培训补贴1128.365万元,培训3667人。
(二)创新形式,强化服务,人才服务有亮度
①人才港湾计划稳步推进。引导和鼓励高水平高校毕业生来鲤城就业创业,加大力度储备产业发展急需的基础性人才,“大学生万人计划”任务顺利实施开展。截至9月,我区新认定省级高层次人才5人,省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2人,泉州市高层次人才171人,吸引高校毕业生来鲤就业创业586人。②各项人才政策奖励有效兑现。共发放省级高层次人才推介奖励28万,发放进站博士工作生活补助30万元,拨付高层次人才安居保障资金40.592万元;拨付福建省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资金补助29.22元,组织开展鲤城区2022年度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健康体检492人。同时,泉州市“涌泉”行动相关政策措施得到落地实施,目前,已审批7天短期免费住宿人员11人,租房优惠4人,发放优才卡108张。③年度任务量化有序开展。制定各街道任务分解表,将市级下达的年度任务量化分解到各街道。借助鲤城人才服务专员群将鼓励产业急需高校毕业生来鲤就业创业实施意见带入企业,督促指导各主管部门及街道办事处推动政策落实。④《泉州市第六、七层次人才认定标准》制定出台。推动市县两级人才认定标准实现上下有效衔接,结合我区实际,牵头对照新标准形成《泉州市第六、第七层次人才认定标准》(送审稿),目前正送泉州市人社局及泉州市人才办审核。
(三)兜牢底线,强化监管,社会保障有广度
①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加强社保政策的宣传解读,引导新业态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以及被征地人员以及其他有条件的适龄城乡居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引导小微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鼓励符合条件的快递从业人员优先参加工伤保险,持续抓好建筑业按项目参保长效机制。截至9月底,全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12.51万人、0.74万人、4.33万人,5.76万人、7.63万人。为全区1224名困难群众代缴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费24.29万元。持续为企业减负,落实阶段性社保降费率、社会保险费缓缴政策,1-9月减征社保费2742.62万元,惠及企业近3万家次,10家企业成功办理社会保险费缓缴。②养老金发放标准进一步提高。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闽人社文〔2022〕109号)文件精神,扎实推动退休养老金标准提升工作。其中,我区城居保基础养老金今年1月起调整提高最低标准10元,在全市率先完成2022年城居保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调整提高及发放待遇工作,于3月15日为全区2.04万名待遇人员将调整提高后的养老金金额全部发放到位,比省定要求提前半个月;企业保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经过本次调整,2021年底前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从调整前的2435元提高到2551元,月人均增加116元;机关保在全省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中进行调待,计算出我区机关事业退休人员2022年1-7月调待金额373.99万元,退休人员养老金调待于7月22日全部送至银行发放。③基金风险防控机制进一步加强。根据《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泉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认真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排查自查和整改工作,逐条逐项核查、整改,不断提高经办机构防范风险的能力,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
(四)严格执法,强化调解,劳动维权有强度
①投诉举报渠道有效畅通。实行首问首接和专人负责制接待处理,严格落实重大节假日值班制度和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省级联动处理工作,确保劳动纠纷案件“有报必接、有案必查、有欠必追”。截至9月底,共处理网上信访投诉案件775件,处理人社部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线索442起,省人社厅欠薪平台线索件22起,市人社局欠薪平台线索件332起;调处来访劳资纠纷案件54起,涉及劳动者60人,涉及金额45.32万元。②劳资纠纷案件妥善得到处置。进一步明确劳资纠纷事件的处置程序和措施,即时启动群体性劳资纠纷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建立讨薪纠纷警情应急协调处置联动机制,及时处理讨薪纠纷警情;加强与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沟通,密切配合,增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犯罪行为的打击合力。截至9月底,共查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保报酬罪案件1起,涉及劳动者11人,涉及工资金额10.9万元。③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有效落实。印发《鲤城区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在建项目农民工工资发放日常管控制度》的通知(泉鲤建〔2022〕64号)及《深化推进在建项目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泉鲤建〔2022〕72号),明确工作责任,对我区房建市政项目推行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建立用工台账,按照《泉州市在建工程项目落实工资支付制度情况清单》,整理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资支付、实名制管理等7个方面40项内容的文件资料。
(五)健全制度,强化激励,人事管理有进度
①职改工作有序推动。2022年,因建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改革,建立职称岗位设置及聘任原则7条。重新核定区直机关和街道办事处下属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岗位,完成卫生系统专业技术考试资格审核和教育系统职称评审审核。②干部管理有条不紊。一是建立并完善全区事业单位人员信息系统。依托全国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组织全区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对下属事业单位及其人员信息进行建档,由专人逐一核对录入信息并对信息库进行定期维护更新。二是持续做好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相关工作。严格依照《鲤城区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规定,完成管理岗位职员聘任审批工作。目前我区已完成两批次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涉及职员等级晋升人数共20人。三是完成2022年度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全区共招聘事业干部189人,其中教育系统149人,卫生类专业技术21人。
二、主要问题及存在困难
今年以来,涉及人社的各项民生实事有序推进,各项经济指标任务较为圆满完成,这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的结果,是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局广大干部职工团结拼搏、接续奋斗的结果,但通过自我总结,与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存在着一定的距离,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经梳理,主要体现在。
一方面,政策优势不足。如,在就业引才方面,我区就业、人才政策特色不够,与周边县市区对比,吸引力不足。由于“虹吸”效应,高技能人才容易被北上广、以及本省的福州、厦门等大城市的优质资源所吸引,导致企业招工引才难;在社保养老方面,对于部分民生工程,只依赖于上级部门发文推动,对于文件精神规定之外的群众诉求,比如“社保系统信息平台功能建设仍不健全”等问题,只能等待上级部门协调处理,缺乏一定的解决或者替代办法。
另一方面,人力、硬件等条件存在局限。我局担负职能繁重,涉及范围广,其下属股室普遍存在人手紧张、办公场地小的问题,如,没有专门的仲裁场所满足工作需求。
三、2023年初步工作计划
2023年,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围绕中央、省、市及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聚焦援企稳岗、人才引进、社会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立足职能、强基固本、积极作为,为我区全面建设高质量“品质名城·现代都市”总体目标贡献人社力量。主要将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突出就业优先战略。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就业优先”指示精神,坚持把稳岗就业摆在首位。一是提高就业服务水平,持续推进“春风行动”“校企对接招聘活动”“万名干部进万企、一企一策促发展”等专项活动,举办现场招聘会、进校园招聘会、就业援助及人社干部进企业等活动。巩固和扩展与省内外的劳务协作联系,加大校企合作,为我区企业搭建用工互助平台。落实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落实好稳岗留工政策,进一步开展援企稳就业工作,扩大企业受益面,及时为企业减压赋能,为居民稳就业做好保障。二是持续推进技能提升行动,认真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大力推动企业培训、就业重点群体培训等培训项目有序开展,对符合规定的企业,给予相应补贴。把新型学徒制作为工作重点,深入实施技能提升行动。组织各类技能竞赛,进一步发挥我区劳动技能竞赛作用,引导职工立足岗位学技术、练本领,不断提高职业技能水平,对获奖选手按规定授予“金牌工人” “技术能手”等荣誉称号,引领全区各行业职工群众学赶先进,争创一流。三是抓好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广泛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再就业援助月、公益性岗位开发等活动,重点帮扶零就业家庭、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等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再就业。继续落实补贴政策,进一步减轻我区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费用负担,促进社会稳定。依托“党建+”邻里中心建设,下沉人社系统服务事项,提倡“马上办”“就近办”,使困难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健全保障社会体系”要求,围绕保民生的大局,不断健全和完善政策措施。一是完善和落实养老金调整和增长机制,继续贯彻落实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调待工作,落实全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022至2024年基础养老金连续三年调整计划,力争在年初完成2023年城居保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调整提高及发放待遇工作。二是继续在每年11月调整提高我区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金标准15元,确保待遇调整提高发放到位。深入推进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工作,加强对养老保险政策、基金管理、经办服务、信息系统等方面的统一管理,进一步提升基金保障能力,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为参保企业和参保人员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
(三)健全人才发展机制。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要求,落细落实市委“涌泉”行动及我区“鲤跃”工程,加快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区战略,打通人口、人力、人才资源通道,严格按照《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鲤城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鲤城区税务局转发关于发放应届本科毕业生一次性生活补贴和社保补助以及企业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补贴等事项的通知》(泉鲤政人社〔2022〕37号)精神,积极与重庆大学、经贸学院等10家省内外高校签订校企合作协议,力争引进1家规上人才中介机构。
(四)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坚持规范程序、分类指导、分级管理,探索符合不同行业、专业和岗位类型特点的职称竞聘和人事考核办法。一是继续做好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工作。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要求,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通过单位推荐、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综合评价、公示报批等程序,规范组织实施晋升工作。二是进一步推进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竞争择优、人岗相适、程序规范、配置科学的原则,加强干部职工多岗位培养锻炼,激发工作人员干事创业的活力,推动机关思想作风和效能建设,打造一支充满朝气和创新活力的干部队伍。三是继续做好事业干部人事管理日常工作。做好事业单位年度统计、实绩目标考评、事业干部转正定级、人事调配、机构改革人员转隶、推优评先、编外用工审批等日常工作。
(五)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始终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主”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劳资纠纷预防和调处机制,及时有效地化解劳资纠纷,切实维护我区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一是加大法律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工人通过劳动仲裁途径解决欠薪诉求,加强执法力度,加大欠薪等违法行为惩治工作。二是加强与法院、公安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劳动监察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