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
为加大对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和进一步落实劳动保障诚信约束机制,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9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区1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进行通报:
违法主体:鲤城区宇凡餐饮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502MA2YP4359X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江南街道锦美社区笋江路1号新天城市广场四层
经营者:林妙星
违法事实:2018年3月至2018年4月期间违法使用童工1名。
处理情况:2019年1月24日,我局接到相关部门通报,系该单位存在使用童工的嫌疑,我局及时介入处理。经查,该单位在2018年3月至2018年4月期间,共使用童工黄某50小时。2019年4月26号,我局依法对该单位违法使用童工的行为处以5000元行政处罚。
按照《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人社部规〔2016〕1号)、《福建省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暂行规定》,将被通报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为C级,并推送企业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泉州市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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