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财政局转发省人社厅 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泉人社〔2015〕286号)、《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泉人社文〔2021〕199号)的要求,以下企业(见附件)符合2020年度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现因对公账户信息有误,无法发放稳岗返还资金,请相关企业于2021年12月8日前,将正确的对公账户信息提供至鲤城区就业中心邮箱。逾期未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享受该政策。
邮箱:657737250@qq.com
咨询电话:0595-22176692(鲤城区就业中心)
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
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2日
省设区市网站
辖区街道园区
区直部门网站
县市区政府
网站标识码:3505020002 公安机关备案号:35050202000111
版权所有: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
主办: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