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实施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泉人社〔2016〕407号)、《泉州市大中专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省毕业办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泉毕办〔2020〕2号)、《泉州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规定》(泉财社〔2019〕318号)、《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就业工作十七条措施的通知》(泉鲤政办〔2018〕122号)精神,经审核,李惠团等3人符合公益性岗位补贴条件,拟发放补贴35280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9月18日开始,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鲤城区人社局反映,受理电话: 0595-22176692(区就业和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0595-22283228(驻区人社局纪检组)。
2023年拟发放第二批公益性岗位补贴明细表(2023.01-2023.06)
序号 |
用人单位 |
姓名 |
补贴月份 |
补贴标准(元/月) |
金额(元) |
1 |
泉州市鲤城区鲤中街道百源社区居民委员会 |
李惠团 |
2023.01-2023.06 |
1960 |
11760 |
2 |
泉州市鲤城区鲤中街道升文社区居民委员会 |
林艺蓉 |
2023.01-2023.06 |
1960 |
11760 |
3 |
泉州市鲤城区鲤中街道新峰社区居民委员会 |
曾华苗 |
2023.01-2023.06 |
1960 |
11760 |
合计 |
35280 |
泉州市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