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股室和直属单位职能
时间:2013-11-07 08:44 浏览量:1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局本部及各直属单位组成。目前局本部内设4个股室:

1、办公室,负责全局综合性工作,文字信息、文书保密,后勤管理。

2、社会保障股(兼挂劳动工资股), 指导、协调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监督检查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行、管理和劳动工资分配。负责促进就业工作。

3、劳动监察股,依法行使劳动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权,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协调处理与劳动关系有关的突发事件。

4、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加挂政策法规股),负责承办区属各类企业劳动争议案件,处理企业职工集体上访或罢工事件。

直属事业单位有6个:

1、区机关社保中心,负责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参保、给付、管理等相关工作。

2、区劳动监察大队,检查、受理、纠正、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

3、区劳动就业中心,组织实施全区城乡统筹就业、劳动力市场、劳动力资源开发利用;组织指导和落实职业介绍和就业、再就业培训工作,开展劳务引进工作。

4、区医保中心,负责我区级各参保单位的医疗保险业务,管理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药店。

5、区劳动社保中心,负责我区企业职工养老、工伤、生育保险制度的实施,下岗分流人员养老保险接续,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以及统筹基金的管理、支付等相关工作。

6、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负责我区老农保、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人员人员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基金的征收、管理、支付等相关工作。

直属企业单位有劳务派遣公司,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为社会各行各业提供所需要的合格劳动者、技术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