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失业保险金待遇
失业人员可以享受什么待遇?
参加失业保险的人员失业后,符合条件的(参保缴费满1年以上、非本人意愿失业)可以申领享受失业保险金;享受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同步享受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政策。当前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参保缴费满1年可以申领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单次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不超过24个月。当前全省失业保险金月平均水平约为1700元/人。
二、农民工参加失业保险
农民工可以参加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吗?
可以。《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单位招用的农民工参加失业保险,由招用单位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本人不缴费,失业后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一次性生活补助。近年来,各地扎实推进统一农民工和城镇职工参保办法工作,农民工可以按城镇职工身份参保,由参保单位和本人共同缴费,失业后符合条件的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
三、多领失业保险金退回
多领的失业保险金,应如何处理?
对于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金条件或已丧失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违规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应主动退还。对拒不退还的,采取“三步走”的方式:一是由社保经办机构通知责任人退回资金;二是对于接到经办机构通知后仍不退回的,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回资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三是责任人接到行政决定仍不执行的,按照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