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培训项目需进行方案申报: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岗前技能培训、技能提升培训或转岗转业培训)、项目制培训(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重点产业项目“揭榜挂帅”培训、重点群体项目“揭榜挂帅”培训)等。
培训申报具体流程如下:
1.方案人数
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岗前技能培训、技能提升培训或转岗转业培训)、项目制培训中的就业技能培训、重点产业项目“揭榜挂帅”、重点群体项目“揭榜挂帅”培训方案人数不超过50人。
项目制培训中的创业培训方案人数不超过30人。
2.人员类型选择
培训学员类型可在企业职工(含在岗农民工)、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失业人员(含下岗失业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脱贫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刑满释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港澳台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其他等14个类型中选择,其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经比对或提交佐证材料后,可上浮补贴标准:
(1)防止返贫监测对象:通过省农业农村厅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数据清单比对;
(2)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学信网学籍证明或在校证明;
(3)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初/高中毕业证及个人书面承诺;
(4)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
(5)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通过全省就业信息资源库比对;
(6)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全省就业信息资源库比对。
3.培训学时
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项目制培训总学时不低于20学时,其中,项目制培训中的就业技能培训、重点产业项目“揭榜挂帅”培训、重点群体项目“揭榜挂帅”培训高于80学时的,按80学时封顶计发补贴。
创业培训总学时为56个学时,不得变通拆分学时。
4.培训方式
可开展理论课或理论课+实操课培训,每学时不低于45分钟(30-44分钟为0.5学时,45分钟为1学时)。省厅公布的知识技能型工种培训可开展理论课,其余工种培训需采取理论课+实操课培训模式。其中:实操课原则上不低于总学时的40%,以线下形式开展;理论课可采取线下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开展,线上学时不得高于总学时的40%。
创业培训采取全线下培训方式。
5.师资要求
师资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或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持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成绩应在90分以上,并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持准入类职业(执业)资格证书;企业优秀人才(高管),应具备8年以上相关行业从业经历,新业态新职业从业年限可适当放宽。师资资料包含教师聘用合同(扫描件)、资格证明材料(扫描件)。
创业培训:建立全省统一的创业培训师资库,实行年度考核、动态管理。每期班级安排2名授课师资,每名授课师资应保证至少2天的课程安排。授课师资应取得由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或福建省劳动就业服务局(以下简称“省就业局”)核发的《创业培训讲师培训合格证书》。
6.培训课程
培训课程内容应根据国家职业标准或国家基本职业培训包确定,培训方案应包含全部课程安排及教学计划。
创业培训课程包含“创办你的企业”(简称SYB)、网络创业培训,按照创业培训技术要点开展培训,统一使用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培训教材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指定的正版创业培训教材。
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项目制培训中,各地人社部门要督促培训单位加强职业素质教育,将职业道德、质量意识、法律意识、安全环保、健康卫生等要求贯穿职业培训全过程。
7.企业合作办班规范
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中的岗前技能培训申报培训方案时,同一归属地的企业(属同一人社部门管辖)可合作开展培训,由其中一家企业发起培训方案,最多支持30家企业合作开展培训。管理平台审核比对参训人员缴纳失业保险或养老保险信息,属地人社部门根据符合职业培训补贴申领条件人数,给予各企业职业培训补贴。
8.劳务派遣员工培训规范
用工企业为劳务派遣员工开展培训的可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应在人员名单中填写劳务派遣公司名称并上传劳动合同,同时上传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公司资质证明(加盖公章)、劳务派遣人员工资转账记录(加盖公章)至管理平台“培训方案”的“考核记录—其他培训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