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卫生类)公告》以及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将对入围考生报考资格进行电子化复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鲤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入围考生,入围考生按招聘人数的1:1确定(具体人员将短信通知)。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1年7月19日-7月20日。
三、资格复审途径及联系电话
资格复审对象根据资格复审工作要求将有关材料的扫描件(照片)压缩包(需命名为考生姓名+报考单位及岗位)发送至邮箱165468670@qq.com,待审核后通知短信资格复审结果。
联系电话:22355070。
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资格复审对象应提供以下材料的扫描件(照片)一份:
1.《2021年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考生资格复审登记表》(附件1,打印签名)扫描件(照片)。
2.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扫描件(照片)。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扫描件(照片),暂时未取得招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2021年毕业生,应上传本人签字并加盖手印的书面承诺(附件2)。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该材料应通过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查询下载。
5.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如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证书等)。
6.报考“2021届毕业生”岗位的离校未就业的2019年、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应上传本人签字并加盖手印的书面承诺(附件3)。
除上述材料外,已就业的报考人员,最迟须于体检前提供具有人事管理审批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辞职证明或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证明。
五、其他事项
(一)入围考生务必按通告要求发送相关材料扫描件(照片)到指定邮箱进行资格复审,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并按规定进行递补。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面试)资格的,须由本人向各资格复审单位书面提交放弃声明,放弃声明应写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页面并签名,对弃权且拒不配合出具书面弃权声明的考生将予以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二)对报考者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无正当理由故意浪费招聘资源的不诚信行为,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对已确认参加面试却在面试当天临时弃考的,或进入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后弃权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3年;对核准聘用后非因不可抗力因素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5年。
(三)人社部门将对考生递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考生取消体检(面试)资格,并按规定递补。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四)资格复审及体检合格后,考生应配合做好考察工作,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并配合做好档案转递等相关工作。
附件:
1. 2021年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考生资格复审登记表
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16日
省设区市网站
辖区街道园区
区直部门网站
县市区政府
网站标识码:3505020002 公安机关备案号:35050202000111
版权所有: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5-22355159 举报邮箱:lcwxb159@126.com
主办: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