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强制
时间:2024-01-02 11:43 浏览量:1
表四:行政强制(共1项)
事项 编码 权责事项 子项名称 设定依据 事项类型 内设机构或责任单位 行使
层级
备注
1 关闭未经许可和登记,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职业中介场所     《就业促进法》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和登记,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或者其他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关闭;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行政强制 社会保障股、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区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