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小司普法微课堂】这些“小事”,或许和黑恶犯罪有关!读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你就明白!
来源:鲤城区司法局 时间:2024-11-22 15:29 浏览量:1

黑恶势力

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带来巨大危害

必须坚决铲除

然而,你知道吗?

我们生活中的一些“小事”

或许也会和黑恶势力挂上钩

在你不经意的时候

带来巨大的麻烦!

关于黑恶势力我们应该知道些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

有话说

  你以为这是一次普通的“裸聊”

  之前,毕某、徐某等11人,有组织地通过网络聊天软件假意交友,运用木马程序窃取被害人的手机通讯录,骗录被害人裸聊录像后,以向被害人亲友发送骗录的裸聊视频为要挟,敲诈勒索钱财。事发时,已累计敲诈勒索金额达865824.5元。同时,这伙人还逐步形成了以毕某、徐某为首,赖某为骨干成员,徐甲等人为一般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最终,毕某等10人被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三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警惕!色字头上一把刀,从引诱聊天到发送裸聊视频,再到敲诈威胁……遇上这种事情,一定要及时报警,千万不要因为羞于启齿,尝试破财免灾!

  你以为这是一次普通的“租房”

  之前,马某有五六名手下,手中握有数十套房源。他们先是在网上发布十分优惠的租房信息,等到租客看房时,承诺无中介费。而一旦租客确定租房并与马某等人签订租房合同、缴纳相关定金和房租后,马某等人便开始向房客索要所谓的“服务费”,并纠集多人围堵房客,称如果不交服务费将每天上门骚扰,甚至将拉电闸、堵锁眼等。因不胜其扰,很多房客无奈交纳了中介费。

  这就是典型的租房“黑中介”!他们的套路层出不穷,尤其是对于刚毕业参加工作的大学生来说,因为缺乏社会经历,更加容易上当受骗。

  你以为这是一次普通的“贷款”

  之前,以蔡甲、蔡乙为首,蔡丙、陈某、曾某等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组织,在无合法工商登记、无金融许可的情况下,通过成员发朋友圈、聊天群打广告、朋友介绍等方式,利用客户急需资金周转的心理,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的名义,以“无抵押、快速放款”等为诱饵,诱使被害人签订“阴阳合同”或大额合同,并通过制造虚假资金流水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而后使用非法手段进行催收,影响恶劣。

  这样的“套路贷”值得警惕!大家如有需要办理贷款业务时应向有资质的金融机构申请,避免陷入“贷款陷阱”。

  什么是黑恶势力?

  必须要认识到的一点是,黑恶势力不总是直接显现在我们面前,但其影响和威胁是真实存在的。除了上面说的这三个案例,还有垄断经营的“黑车” 、隐蔽的赌场、强迫经营的“敲墙党”等……虽然我们无法一一列举,但请大家记住:黑恶势力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2022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正式施行。它共九章七十七条,包括总则、预防和治理、案件办理、涉案财产认定和处置、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国际合作等章,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系统、完备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法律。它的亮点包括依法从严惩治黑恶犯罪、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严防黑恶势力渗入基层、防止未成年人遭受侵害、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保障涉案单位个人权益六个方面。

敲黑板!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

这些重点请记牢!

  什么是“有组织犯罪”?

  有组织犯罪,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组织实施的犯罪。利用网络实施的犯罪,符合有组织犯罪规定的,应当认定为有组织犯罪。

  什么是“恶势力组织”?

  恶势力组织,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领域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群众,扰乱社会秩序、经济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组织。

  什么是“软暴力”行为?

  软暴力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或者形成非法影响,有组织地进行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对他人形成心理强制,足以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社会秩序、经济秩序的,可以认定为有组织犯罪的犯罪手段。

  如何保护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

  对举报、控告和制止有组织犯罪活动人员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保护,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依法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

  (1)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2)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等出庭作证措施;

  (3)禁止特定的人接触被保护人员;

  (4)对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

  (5)变更被保护人员的身份,重新安排住所和工作单位;

  (6)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

  针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有哪些?

  一是,是建立防范有组织犯罪侵害校园工作机制。明确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防范有组织犯罪侵害校园工作机制。一方面,加强反有组织犯罪宣传教育,增强学生防范有组织犯罪的意识,教育引导学生自觉抵制有组织犯罪,防范有组织犯罪的侵害。另一方面,学校发现有组织犯罪侵害学生权益,妨害校园秩序,或者发展学生加入有组织犯罪情况的,有义务及时制止,采取防范措施,并向公安机关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履职不到位的,将承担法律责任。 

  二是,从严惩处涉未成年人有组织犯罪。对发展、教唆、诱骗未成年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实施有组织犯罪的行为,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即便教唆、诱骗未成年人参加有组织犯罪组织尚不构成犯罪的,也应当由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并依法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