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来,与离婚有关的话题常占据网络热搜榜的前列,特别是因为离婚后的财产分割问题,而在珠海引发的重大恶性事件,得到众多网友的关注。夫妻双方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到底该怎样分割呢?如果您也有这样的疑惑,下面的法律提示,值得一看!
提示一:
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
小李与薇薇于2020年1月登记结婚,不久后双方因争执而长期分居。薇薇后来以双方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庭上,小李认为薇薇之前通过某平台游戏充值的15.8万元系其个人挥霍,而这笔钱应为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妻子返还。而薇薇则认为该消费属于年轻人正常生活支出,不应当返还。
想问问读者,您认为薇薇充游戏的钱,是不是夫妻的共同财产?该不该还呢?最终,法院在扣除合理费用后,认定其中14万元游戏充值费用属于妻子挥霍夫妻共同财产,酌定判决妻子给付丈夫7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同时,还应当清楚的是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因此,认识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非常重要,能省去很多不必要的争吵。
提示二:
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共同财产到底
是个什么分法
很多人不太了解
我们先从近年来
很时兴的签订婚前协议的
一个小案例做个引子
张某与李某婚前签署了财产协议,约定李某的婚前财产——两套房子,归张某所有。后来张某以夫妻感情不和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离婚并判决李某的房子归其所有。不过李某却说,婚前协议写明了:“此协议旨在营造和谐友好美满家庭,如若婚姻情感破裂无法维持此协议将自动失效!”
那么,法院怎么看呢?法院认为张某的主张不能成立!一方面该婚前协议中附有失效条件,双方均认为夫妻感情破裂,依据该约定,此协议失去法律效力。另一方面,即使案涉婚前协议有效,但双方并未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也就是说张某未取得李某婚前财产的所有权。
不得不说,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必须谨慎对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通过协议方式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由夫妻双方协商确定分割方案,最大限度地尊重双方的意思自治。而通过人民法院判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上作均等分割,同时根据各方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来源等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分割。
提示三:
与共同财产有关的一些常见问题
离婚就像一场战争
硝烟散尽后
留下满目疮痍
因为财产分割问题
而产生的持续“拉锯战”
让人头大
下面要说的
这些常见纠纷
你都知道答案吗
(1)若一方出轨,可以要求其少分财产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2)发现一方隐藏婚内财产,可以起诉分割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3)不离婚,也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