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泉州市鲤城区法治监督员选聘公告
为全面提升法治鲤城建设水平,扩大法治监督覆盖面,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根据工作需要,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在全区范围内选聘法治监督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名额及方式
采用组织推荐方式选聘10名法治监督员。
二、选聘条件
(一)年满十八周岁、不超过六十五周岁,身体健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熟悉行政法律、法规和规章,具有较强的法治意识和监督意识,热心支持法治监督工作;
(四)非在职公职人员;
(五)以下4类非现任公职人员优先聘用:
1.纪委监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退休人员;
2.曾担任鲤城区廉政监督员、区人民法院陪审员、区人民检察院执法监督员;
3.曾担任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4.现任律师、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三、选聘程序
(一)推荐
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在征得被推荐人同意后,向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提交被推荐人简历、学历证明等书面材料,并填写《鲤城区法治监督员候选人推荐表》《个人事项登记表》(一式两份)。表格可到鲤城区人民政府网区司法局分页(http://www.qzlc.gov.cn/zwgk/qzbm/sfj/ggl/)下载。
报名时间为2019年8月19日至2019年9月17日(周一至周五08:00-12:00,15:00-18:00,节假日除外),非报名时间不再收件。
(二)审核
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人员依据选聘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查核实,确定拟聘用人员。
(三)聘用
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对审查确定的拟聘用法治监督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颁发聘书并进行公告,任期3年。
本公告有效期为2019年8月19日至2019年9月17日。其他未尽事宜,由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联系人:陈诗鸿、邱婉羚,联系电话:22350091,
邮箱:22355911@163.com。
附件:1.鲤城区法治监督员候选人推荐表
2.个人事项登记表
中共鲤城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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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
主办: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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