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泉州市鲤城区社区矫正中心工程的公告
时间:2019-08-23 08:20 浏览量: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泉州市鲤城区社区矫正中心工程,建设单位为泉州市鲤城区司法局,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泉州市鲤城区司法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鲤城区社区矫正中心

2.2. 工程建设规模:27.7101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泉州市鲤城区社区矫正中心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77101.0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40个日历天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无。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 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                                                                                                                             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一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一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823日至2019年829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区温陵路南段178号二楼)购买招标资料(包括: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预算书),每份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5,000.00人民币

6.2.以现金形式在开标会现场缴纳(投标人自备信封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9月2日 15 时30 分,提交地点为: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温陵南路178号二楼);

7.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必须到场,且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的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还应随带并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鲤城区司法局http://www.qzlc.gov.cn/zwgk/qzbm/sfj/jgsz/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市鲤城区司法局 

地址:  泉州市鲤城区司法局  ,邮编:362000

电子邮件:lcqszk@163.com   

电话: 0595-22355910      ,传真:0595-22355909           

联系人:苏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区温陵路南段178号二楼,邮编:362000

电子邮件: YFCG2988718@163.com  

电话:0595-22988718,传真:0595-22195078

联系人:  林鸿冰、庄加强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泉州市鲤城区司法局

地址:泉州市鲤城区司法局   联系电话:0595-22355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