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3月22日开始,区委巡察组对区委文明办、区委史志室、区司法局党组、区信访局等4个单位开展巡察,巡察时间40天左右。
组别 |
区委巡察一组 |
区委巡察二组 |
被巡察单位 |
区委文明办、区委史志室 |
区司法局党组(含8个街道司法所)、区信访局 |
巡察组成员 |
组 长 徐龙阳 副组长 陈 巍 副组长 黄欣怡 副组长 郑小蓉 |
组 长 林成毅 副组长 方华海 副组长 陶华明 副组长 陈华国 |
专门值班电话 |
18960233607 (8:00-18:00) |
18905086957 (8:00-18:00) |
通信地址 |
泉州市237号信箱 |
泉州市238号信箱 |
邮政编码 |
36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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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受理范围 |
根据巡察工作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区管干部、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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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泉州市鲤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