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送达补正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的公告
来源:鲤城区司法局 时间:2024-11-06 10:15 浏览量:1

李陈:

  你对被申请人泉州市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投诉举报信(挂号信XA39017172443)未予以答复的行政行为不服,向本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于2024年10月18日收到申请材料。

  本机关分别于2024年10月22日和10月30日,向你邮寄《补正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泉鲤政行复〔2024〕87号),邮局因收件人名址有误/不详且电话无法接通,均将信件退回本机关。本机关经核实,你电话未能接通,邮递员无法联系你。因无法采用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八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在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向你公告送达《补正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泉鲤政行复〔2024〕87号)。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机关提供有效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或前往泉州市鲤城区司法局(地址:泉州市鲤城区庄府巷24号1号楼208室)领取补正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附件:《补正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泉鲤政行复〔2024〕87号)

  联系电话:0595-22355983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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