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区司法局工作职能清单
来源:鲤城区司法局 时间:2023-02-21 08:38 浏览量:1

鲤城区司法局工作职能清单

  全称

  泉州市鲤城区司法局

  办公地址

  泉州市鲤城区庄府巷24号鲤城区人民政府大院1号楼2楼

  办公时间

  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10月1日—次年5月31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0595-22355910

  负责人姓名

  庄国强、林红蕾

  工作职能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有关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全面依法治区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承担统筹规划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承担区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区政府各部门报送区政府审议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承办区政府相关法律事务。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承担区政府依法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负责区政府行政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赔偿等事项,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四)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五)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六)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区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七)负责本系统执法执勤用车相关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指导、协调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

  (八)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协助做好司法行政系统警务工作。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鲤城区司法局内设机构:

  办公室:负责本系统执法执勤用车相关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指导、协调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协助做好司法行政系统警务工作。

  负责人:陈竞雄0595-22355910。

  法治督察股:承担全面依法治区有关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全面依法治区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负责人:陈晓云 0595-22350091。

  法治综合股: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承担统筹规划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承担区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区政府各部门报送区政府审议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承办区政府相关法律事务;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负责人:苏诗如0595-22355902。

  行政复议应诉股:承担区政府依法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负责区政府行政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赔偿等事项,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负责人:汤婕珩0595-22355983

  社区矫正管理局: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 

  负责人:刘思巧0595-22355911。

  普法和促进法治股: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负责人:石晶 0595-22355901。

  公共法律服务股: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区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负责人:庄燕燕0595-22160148。

  鲤城区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

  鲤城区法律援助中心:负责辖区内法律援助案件的指导和指派。

  负责人:庄燕燕 0595-22138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