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区商务局关于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的通知
时间:2020-08-18 09:11 浏览量:1

 

鲤城市场服务中心,局属各股室:

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根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央、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的规定,经研究,现将区商务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区商务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区商务局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组长,区商务局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领导为常务副组长,其他副职领导为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办公室、流通业发展股、外资外贸股、审核审批股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在流通业发展股。

领导小组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常务副组长负综合领导责任;其他副组长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明确工作职责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相关规定,我局安全生产主要职责为:负责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督促对外投资合作企业境内主体加强境外投资合作项目安全生产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商贸行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进行查处。结合本部门职责为消防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指导、督促商贸行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局各相关股室要按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相应的职责,具体如下:

(一)办公室工作职责: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商务工作全局,并协助推动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内部消防、交通安全工作;负责审核局安全生产工作经费。

(二)流通业发展股职责:承担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综合协调、统筹部署、督促检查有关工作落实;负责指导督促商场(超市)、各类批发市场、菜市场(含农贸市场)、汽车流通、二手车流通、成品油、报废机动车拆解、拍卖、再生资源回收、商贸服务业及有关生活服务业行业等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三)外资外贸股职责: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督促外商投资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指导督促鲤城区内主体加强境外投资合作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指导督促商贸型电子商务企业(含电商园区、拥有独立的固定办公场所的电商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四)审核审批股职责:负责区级商务部门所属权限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所需安全生产前置条件的审查。

三、完善工作机制

(一)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机制

1. 按照区安委会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结合我局实际,分解下达事故控制目标和主要工作任务。同时,根据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清晰、到岗到人。

2. 将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及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完成情况纳入各股室年度考核内容,重点考核各股室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情况。加大安全生产实绩考核权重,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晋职晋级、奖励惩戒的重要评价内容之一。

3. 落实区安委会下达的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和目标管理责任,实施开展半年跟踪督查和年终考核。

(二)安全生产议事协调机制

每年至少召开二次党组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投入、重大隐患整治等重大问题;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单位主要领导每半年至少主持或参加两次会议,研究防范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及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三)安全生产齐抓共管机制

1. 各股室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区商务局“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相关规定,参与制定本股室负责的行业安全生产相关行业标准;指导督促相关行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规定;负责提供企业管理名录;每年制定检查计划,并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工作;配合参与有关部门组织的联合执法整治活动;督促复查企业在各类自查自评、督查检查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负责收集整理各种检查登记、执法文书、整改台账,并定期报送流通业发展股;负责企业安全生产挂牌相关工作。

2. 依托建立的“智慧安监”平台和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及时录入企业安全生产信用信息,实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行政许可、安全诚信、事故责任追究等安全生产信息共享。

3. 健全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监督机制,扩大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和公众参与范围,畅通监督举报的途径,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监督举报制度,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安全生产履职报告点评通报机制

局领导、局属各股室负责人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深入基层、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调研、检查,对涉及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亲自过问、亲自督办,并将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年度述职报告。

(五)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跟踪落实机制

1. 局属各股室要按各自工作职责,及时报送相关安全生产工作进展情况及填报统计数据等信息材料报至局流通业发展股。

2. 对事故超过控制目标序时进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部署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不力、重大隐患整改不力、重大危险源管理不力以及其他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情形,局领导要对局各股室进行约谈。

3. 实行重大安全生产问题领导挂钩整治机制,针对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发现的重大隐患,按分管领域由各分管领导挂钩督办跟踪抓好整改,协调、督促各责任单位落实相关责任,视情组织召开重大安全生产问题整治情况汇报会或组织开展整治情况督促检查;对在整改期限内未能完成整改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约谈整治责任主体等单位责任人,要求说明原因,查找存在问题,并提出拟采取措施。

(六)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1.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分管领导、股室负责人、经办人员、局属事业单位及其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暨对单位取消其当年的评先、评优资格;对责任人,取消其当年的评先、评优、晋职、晋级资格。

①所分管业务年度内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2起以上(含2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②对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督促整改不力的;

③发生其它性质恶劣、影响重大的安全事故的。

2.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商务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暨取消相关示范类称号及资金支持:

①年度内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②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谎报、瞒报、漏报的;

③发生事故后不按规定组织救援,引发次生事故、造成事故等级升级或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④对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未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

3. 在项目的申报、资金申报中,对被纳入安全生产领域“黑名单”管理的企业及其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等,严格执行《泉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安全生产领域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泉应急〔2019100号)等规定,不给予支持。

4. 凡是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受理审批许可。

四、加强考核奖惩

局机关负有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职能的股室,要建立“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有关法规的宣传教育。要加强对全区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考核与督促指导,努力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落实“管业务要管安全”的要求,指导本业务范围内所涉及到的安全生产工作。鲤城市场服务中心应当结合实际建立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机制,坚持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经常自查自纠,注重自我完善。局机关相关股室和鲤城市场服务中心每年1220日前,向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书面报告本股室、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加强对机关相关股室、鲤城市场服务中心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进行考核,对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因工作履职不到位、措施不力,且对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一票否决”,依法依纪查处问责。

 

附件:1. 鲤城区商务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2. 鲤城区商务局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工作分工

 

 

 

                     泉州市鲤城区商务局

                       202086

 

 

 

 


附件1

 

鲤城区商务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长:许旭川   局长

副组长:汪荆州   副局长

        林宏宇   副局长

        陈天长   商务系统党委专职副书记(常务副组长)

  员:曾歆雅   办公室主任

            杨式兴   流通业发展股股长

            刘雪阳   外资外贸股股长

        吴新伟   行政审核审批股股长

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局流通业发展股,负责局机关安全生产日常事务牵头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杨式兴兼任。


附件2

 

鲤城区商务局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工作分工

 

许旭川(局长)

对全区商务领域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汪荆州(副局长)

负责指导外资外贸股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林宏宇(副局长)

负责指导办公室、审核审批股履行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陈天长(商务系统党委专职副书记)

牵头负责对局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指导流通业发展股履行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