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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政策依据 |
补助依据 |
面向范围 |
资金来源 |
兑现部门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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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企业纳入“四上”统计 |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培育壮大“四上”企业若干措施(修订版)的通知(泉鲤政办明电〔2025〕4号) |
对年度新纳统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给予3万元/家的奖励,其中,企业纳统后满1个完整会计年度给予2万元奖励,企业纳统后满2个完整会计年度再给予1万元奖励;对月度新纳统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给予5万元/家的奖励,其中,企业纳统后满1个完整会计年度给予3万元奖励,企业纳统后满2个完整会计年度再给予2万元奖励。同一个市场主体(个转企)纳统原则上只享受一次纳统奖励。 |
年度、月度新纳统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 |
鲤城区财政局 |
鲤城区商务局 |
流通业发展股:22355783 |

公安机关备案号:35050202000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