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区统计局工作职能清单
时间:2024-03-14 08:25 浏览量:1

全称

鲤城区统计局

办公地址

鲤城区区政府大院8号楼4楼

办公时间

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10月1日一次年5月31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0595-22355033

负责人姓名

黄黎玲

工作职能

(一)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统计法律法规及有关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标准,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统计工作规划、调查计划及方案。

(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区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旅游业、服务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指导开展消费、收入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六)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七)对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依法管理部门统计标准、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九)依法对下属事业单位进行管理,指导全区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国统计专业资格和统计从业资格报名、考试及考务工作。

(十)建立健全并管理全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协调、指导全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鲤城区统计局内设机构:办公室(8号楼410)

机构职能:

1、协助本单位领导处理日常事务,督促重大事项落实;综合协调本单位内部股室及下属单位政务、业务等工作;

2、组织制定本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3、负责觉建、机要保密、公文处理、信息综合、档案管理、机关效能、绩效管理、精神文明、平安综治、计划生育、来信来访及后勤保障等综合性服务工作:

4、协调办理涉及本单位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及领导批办件;

5、牵头协调涉及本单位工作职责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依法行政工作;

6、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机关工会及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工作;

7、负责干部职工培训及技术职称评聘材料送审、报批工作;

8、负责财务、统计和国有资产管理,指导监督下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9、指导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协助上级统计部门组织全国统计专业资格报名工作;

10、指导全区统计办公自动化建设;

11、组织指导全区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工作,对统计规范性文件进行政策性审核,开展统计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12、负责对本区范围内涉外调查活动进行监督。

负责人:王舒婷 联系方式:0595-22355775  

综合统计股(8号楼408)

机构职能:

1、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区生产总值;

2、组织实施投入产出、资金流量和资产负债调查;

3、开展全区综合经济与资源环境核算;

4、监测预警全区国民经济运行,分析研究经济社会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

5、参与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政府及其部门绩效评估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等方面的工作;

6、对重要的国民经济统计数据进行评估验证,提供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数据,管理综合统计数据;

7、负责统计数据发布、统计新闻宣传和统计信息工作,检查、审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

8、组织实施城市基本情况统计调查;

9、组织实施国家、省、市统计调查计划和统计标准;

10、负责统计制度的管理,设计、管理和审核区级的专项调查任务;

11、审批或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核各街道地方统计调查项目;

12、负责对有关统计数据进行质量检查评估和统计分析;

13、组织实施工业、生态能源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14、负责规模以上工业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

15、负责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样本轮换和非目录样本补充;

16、组织实施对全区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

17、配合节能、碳排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碳排放、生态环境保护等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目标考核;

18、负责对有关统计数据进行质量检查评估和统计分析。

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19、负责有关统计数据的质量检查评估和统计分析。

20、组织实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统计调查及部分相关专项调查;

21、综合整理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统计数据;

22、开展农村、农业、农民等专项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农林牧渔业、农村基本情况等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23、牵头实施辖区内全国农业普查工作;

24、负责有关统计数据的质量检查评估和统计分析。

25、组织实施鲤城区全国人口抽样调查、工资、科技和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26、组织实施对妇女儿童两个发展纲要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

27、综合整理和提供就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统计数据;

28、组织实施服务业统计调查;

29、综合整理和提供有关服务业调查的统计数据;

30、牵头实施鲤城区全国人口普查方案;

31、负责有关统计数据的质量检查评估和统计分析。

负责人:郑雅烽 联系方式:0595-22355227 

鲤城区统计局下属事业单位:

鲤城区社会经济调查队(8号楼406)

机构职能:

1、组织实施全区规模以下工业调查、福建产品市场占有率调查、工业企业景气调查、工业品价格专项调查和部分服务业抽样调查。 

2、配合省、市调查队开展产业预警损害调查、重点调查和特定企业群体的跟踪监测调查。 

3、组织实施全区限额以下贸易企业、旅游旅馆业统计调查。 

4、组织实施全区城市住户、科技、劳动工资和外经统计调查以及妇女儿童两个发展纲要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综合整理和提供就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统计数据。 

5、开展对社会经济问题的分析研究和重要问题的快速调查,向各级党政领导和社会公众提供统计调查资料和信息。 

6、根据国家统计法律、规章及本省地方统计法规,协助做好统计普法和执法工作。 

7、完成上级统计局、调查队、地方政府交办的其他统计调查和分析研究工作; 

8、完成本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张清快 联系方式:0595-22355776 

鲤城区统计普查中心(8号楼408)

机构职能:

1、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农业和经济等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对普查等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 

2、研究解决普查专业技术方面问题,对普查数据进行开发应用。 

3、组织实施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工作。 

4、组织实施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工作。 

5、组织实施劳动力调查工作。 

6、组织实施文化产业统计调查工作。 

7、完成本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蔡颖贞 联系方式:0595-22355776

鲤城区统计法规政策服务中心(8号楼403)

机构职能:

1、为统计工作提供政策法规专业技术性工作;

2、完成本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雷琳澜 联系方式:0595-22355986

下属事业单位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令时:10月1日—次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