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鲤城区江南新区原农村二女扎家庭养老保障工作的通知》(泉鲤政文〔2011〕9号)和《关于认真做好江南新区原农村二女扎家庭养老保障工作口径解释和实施的通知》(泉鲤人口﹝2011﹞13号)文件精神,经群众申请,社区居委会评议和公示、街道办事处审核公示,我局初审,2023年江南新区原农村二女扎家庭养老保障新增对象84人,续扶735人,陈鹏灿等13人因条件变更或死亡终止发放江南新区原农村二女扎家庭养老保障金。现将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时间:2023年9月25日至10月1日。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区卫健局反映。联系电话:0595-22355863,传真:0595-22355891。
附件:1.2023年江南新区原农村二女扎家庭养老保障新增对象花名册
2.2023年江南新区原农村二女扎家庭养老保障续扶对象花名册
3.2023年江南新区原农村二女扎家庭养老保障终止补助对象花名册
鲤城区卫健局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