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鲤城区江南街道火炬社区卫生所等2家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公告
时间:2024-06-11 17:28 浏览量:1

  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等原因,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注销鲤城区江南街道火炬社区卫生所、鲤城陈清利中医(综合)诊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被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再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所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及印章失效。

  特此公告。

  附件:鲤城区医疗机构注销名单

  泉州市鲤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6月11日

  附件

  鲤城区医疗机构注销名单

  序号

  机构名称

  主要负责人

  地址

  登记号

  注销原因

  1

  鲤城区江南街道火炬社区卫生所

  史美贤

 鲤城区江南街道火炬社区炬兴路102号

  PDY00070635050217D6009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

  2

  鲤城陈清利中医(综合)诊所

  陈清利

 鲤城区鲤中街道东华社区南俊路46号303室

  PDY60117335050217D2122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