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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 单位 |
机关内部学法活动 |
面向执法(服务、管理)对象及社会公众开展的普法活动 |
与其他部门联合开展的普法活动 |
线上或线下 旁听庭审活动 |
法治宣传阵地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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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 班子 |
部门工作人员 |
已有阵地 |
拟建阵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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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卫健局 |
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至少安排2次以上法治专题学习。 |
加强卫健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及时参加学法用法考试。 |
1. 一季度结合“3.1世界艾滋病日零歧视日”“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开展传染病防治法、结核病防治管理办理等活动; 2. 二季度结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通过开展讲座培训、发放宣传资料、线上咨询等方式, 普及职业健康知识; 3.三季度结合“中国医师节”以及“中国好医生”“最美医生”等活动载体,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护士条例》,广泛报道医务人员感人事迹和崇高精神,引导全社会更好理解和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和医务人员,增强依法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的自觉意识、法治意识。 4.在“5.29”、“7.11”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福建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宣传; 5.四季度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普法宣传活动。 |
1.联合街道、医保分局、总工会及有关媒体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2.12.4与多部门通过现场普法等多样方式联合开展宪法宣传活动。 |
三季度组织全体干部线上观看旁听庭审;四季度组织局领导干部线上观看旁听庭审。 |
卫健系统各医疗单位宣传栏、微信公众号,局微信公众号、局官网等 |
无 |
备注:1、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第九条第九项,建立部门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每年至少举办2次法治专题讲座。
2、根据《泉州区建立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要求,国家工作人员参加线上或线下旁听庭审每年不少于1次,区管领导干部旁听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

公安机关备案号:35050202000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