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鲤城区70周岁以上独生子女父母居家养老补助和计生低保补助已开始申请,请符合条件的对象抓紧在10月26日前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
一、独生子女父母居家养老补助
(一)确认条件:
申请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户籍和常住地均在鲤城区;
2.年满70周岁;
3.2016年1月1日前未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只生育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且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
(二)扶助标准及发放方式
每人每年150元,一次性发放到个人账户。
(三)所需材料
《鲤城区70周岁以上独生子女居家养老补助对象申请表》、身份证、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子女身份证(或户口簿)、结婚证、独生证等相关材料。子女如是收养的,还需提供收养证明。
二、计生低保家庭补助
(一)确认条件
申请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常住地和户籍地均在鲤城区;
2.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独生子女户)或二女(江南新区原农村二女户);
3.家庭中有1人是民政低保对象;
4.独生户子女为2016年1月1日前生育,且年龄14周岁以下;原农村二女户末孩为2010年4月30日前生育,且末孩年龄14周岁以下。
(二)扶助标准及发放方式
原农村二女户计生低保户家庭每人每年补助480元、独生子女户计生低保户家庭每人每年补助240元,一次性发放到个人账户。
(三)所需材料
《鲤城区计生低保户家庭低保补助申请表》、身份证、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和子女页)、结婚证、独生证(独生子女户)、计生信息卡、本人银行卡复印件(需写明账户名及具体开户行)等相关材料。如子女是收养的,还需提供收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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