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鲤城区推进卫健行业安全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8-05 10:36 浏览量:1

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181号),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闽委办发〔201811号)和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实施方案》(泉委办发〔201851号)以及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鲤城区推进城区安全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泉鲤委办〔201981号),结合我区卫健系统实际,制定了《鲤城区推进卫健行业安全发展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泉州市鲤城区卫生健康局

201981

 

 

 

 

 

 

 

 

 

 

 

 

 

 

 

 

 

鲤城区推进卫健行业安全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181号),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闽委办发〔201811号)和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实施方案》(泉委办发〔201851号)以及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鲤城区推进城区安全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泉鲤委办〔201981号),全面加强我区卫健行业安全发展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促进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与经济建设同步协调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和防灾减灾救灾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推进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领域改革发展,切实把安全发展作为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落实完善卫健行业方面的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责任制,健全公共安全体系,着力加强源头治理、健全防控机制、提升监管效能、强化保障能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行业安全治理格局,全面提高行业管控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安全和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切实抓好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实现“安全促进发展,发展提升安全”,确保我区人民群众平安幸福地享有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成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加强社会监督,强化卫健行业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范措施落实,为人民群众提供更有保障、更可持续的安全感。

(二)坚持立足长效、依法治理。加强宣传落实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灾减灾以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进社区、进机关、进街道、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增强安全生产法治意识,健全安全监管机制,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措施,全面提升卫健行业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加快建立卫健行业安全治理长效机制。

(三)坚持系统建设、过程管控。加强卫健行业规划、设计、建设、运行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充分运用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加快推进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机制建设,强化系统性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严密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四)坚持统筹推动、综合施策。加强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隐患综合治理,促使人民群众安全意识不断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技能素质显著提高、医疗卫生单位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改进,有效解决卫健行业安全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三、总体目标

2020年,安全发展结构明显优化,生产安全事故指数持续为零,安全本质水平明显提升,全员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安全生产环境明显改善,顺利通过泉州市安全发展县(市、区)考评验收

泉州市安全发展县(市、区)的基础上,持续推进系统性、现代化的行业安全保障体系,到2035年,行业安全发展体系更加完善,安全文明程度显著提升,安全生产状况实现根本好转,建成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的安全发展示范行业。

四、工作内容

(一)加强行业安全源头治理

1.强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按照市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专项规划,推进标准消防站建设,提高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效率,在医疗场所推广应用独立式感烟火灾报警器和简易喷水灭火系统。(责任单位:各医疗卫生单位

2.加快产业改造升级。落实国家关于中心城区安全生产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目录,推动行业产业结构调整,治理整顿安全生产条件落后的生产经营单位,经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实施关闭。结合行业管理创新,大力推进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和激励约束措施,树立一批样板单位,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升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各医疗卫生单位)

(二)健全行业安全防控机制

1.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立动态管理数据库,充分利用大数据分析手段,实现安全风险隐患的分级分类管控,加快提升在线安全监控能力。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充分利用“智慧安监”等信息监管平台,推动全员自主参与隐患排查,全程记录报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严格落实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政府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实行自查自改闭环管理。强化对各单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明确督促落实整改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对被实行政府挂牌督办并责令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完成整改后,需经卫健部门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经限期整改审查不合格的,将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下达停产整改指令;对整改无望或者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整改指令的,将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经整改仍无法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将依法提请区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予以关闭,并在主要媒体予以公布。对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由此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一律移交相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推行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经理人或楼长制度,建立自我管理机制;明确电梯使用单位安全责任,督促使用、维保单位加强检测维护,保障电梯安全运行。(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各医疗卫生单位)

2.提升应急管理救援能力。坚持快速、科学、有效救援,健全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体系,加快推进建立应急救援信息共享机制,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处置水平。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预案演练和动态管理,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强化应急专项经费保障,改善救援物资装备水平,健全应急物资储备调用机制。(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各医疗卫生单位)

(三)提升行业安全监管效能

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按照《鲤城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管理工作职责,做到责任落实无空档、监督管理无盲区。严格落实各单位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明确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科室主任、一线员工等各类型从业人员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推动全员岗位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各医疗卫生单位

2.完善安全监管体制。完善放管服工作机制,梳理涉及安全生产的行政审批和服务项目,严格技术和安全质量标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制度,在招商引资、上项目中严把安全生产关,高危项目审批把安全生产作为前置条件,在行业规划、资源配置、许可审批、标准规范,以及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审核转报等方面,全面提高安全监管实效。(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各医疗卫生单位

3.增强监管执法能力。进一步推进安全监管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完善安全监管执法制度和执法程序,全面推行“双随机”动态监管机制。全面推广应用福建省危险物品“一体化”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和“泉州市智慧安监信息监管平台”,不断提升平台功能和实用性,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构建“互联网+安全监管”格局,不断提升政府部门监管效能,推动危险物品的源头预防和治理。(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各医疗卫生单位

(四)强化行业安全保障能力

提升员工安全素质和技能。加强从业人员安全资格准入和管理,将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技能作为从业人员考核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岗位技能竞赛,培育工匠精神,提升职工技术水平。强化企业安全教育培训责任,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活动,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凡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未依法取得任职资格的、新入场和进入新岗位的作业人员未经过岗前培训教育合格的,一律不得上岗。推进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灾减灾救灾和职业健康宣传教育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推广普及安全常识和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增强社会公众对应急预案的认知、协同能力及自救互救技能。积极开展安全文化创建活动,鼓励创作和传播安全生产主题公益广告、微视频等作品,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各医疗卫生单位

五、实施步骤

我局推进行业安全发展工作分4个阶段实施。在2013年以来开展安全发展行业创建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提升,力争到2020年底通过市安委会组织的考评验收。

第一阶段:强化宣传发动阶段(20198月底前)。各单位成立组织机构,制定方案,量化目标,落实责任,广泛宣传,层层动员,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持续营造创建安全发展行业工作氛围。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推进阶段(20199—20206月底)。各单位按照本《方案》的内容要求和国务院安委会确定的考评验收标准,全面组织实施推进行业安全发展工作,从组织、制度、宣传教育等基础工作入手,落实工作责任,探索工作方法和措施,努力提升工作成效。

第三阶段:申请考评验收阶段(20207—2020年底)。单位对照国务院安委会确定的考评验收标准开展自评,区卫健局将结合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对各单位开展创建安全发展行业情况进行考核,各单位要根据考核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在规定时限内进行整改并反馈给区卫健局安办,区卫健局安办将组织人员进行复查,复查整改完毕后,向区安委会申请考评,力争高标准通过市安委会的考评验收。

第四阶段:持续改进提升阶段(2021年以后)。我区取得泉州市安全发展县(市、区)称号后,要持续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期满一年后,应于每年的130日前向市安委会递交工作报告,内容包括上年度工作总结和持续改进计划。区卫健局每年年底将组织对各单位开展安全发展行业持续改进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进行业安全发展工作是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提升本质安全发展能力、促进我区卫健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的重要举措,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各单位要将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我局推进行业安全发展工作在区安委会领导下开展,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谐社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设,与绩效考评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考核,务求取得实效。

(二)强化协调推进。推进行业安全发展工作要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行业主管部门具体实施、各单位积极行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各单位推进行业安全发展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分析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确保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三)强化落实责任。各单位要把推进行业安全发展工作情况列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单位要结合《鲤城区卫计系统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施意见》(泉鲤政卫〔2018104号)的部署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防止搞形式、走过场,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区卫健局的指导下深入开展工作。

(四)强化舆论宣传。各单位要积极安排时间,刊播安全发展行业创建新闻和安全公益广告,大力宣传好的经验和做法,增强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提高知晓率和参与度,营造全民关注,人人参与的浓厚安全生产舆论氛围。

本实施方案自2019813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泉州市鲤城区卫生健康局                    20198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