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门诊:
① 初诊:到收费处挂号→填写病历本封面、使用医保(社保)卡→到相应门诊诊室就诊 → 等候诊病→到各相关科室检查、化验、治疗或药房取药→当次诊疗结束
② 复诊:携带病历、医保卡到收费处挂号→到相应门诊诊室就诊→等候诊病→到各相关科室检查、化验、治疗或药房取药→当次诊疗结束
取药地点:门诊一楼中药配方处、西药配方处
交费地点:门诊一楼收费处
门诊时间:星期一~星期日
【上午08∶00~11∶30,下午:2:30~5:30(5月1日~9月30日) 】
【上午08∶00~11∶30,下午:14:00~17:00(10月1日~次年4月30日)】
双休日、节假日照常门诊。
二、急诊:直接到门诊大楼一楼急诊科就诊
急诊病人→预检分诊→挂号→科室就诊→到各相关科室检查、化验、治疗或药房取药→挂号收费处付费→当次诊疗结束
急诊时间:全年无休,全天24小时。
三、入院流程
1、患者接到入院通知后,持有效证件、住院押金到收费处办理入院手续。
2、患者或家属保存好有关收据。
3、到各专科护理站,由科室护士引导患者持住院证明到本院住院部入院。
4、护士为患者安排床位。
5、做好心理护理,履行告知义务。
四、出院流程
1、医生通知患者出院,并开出院医嘱,确定出院带药,确定离院时间。
2、护士处理完终止治疗事项,并通知病人结账。
3、患者或家属清理好本次住院预交金单据,出院当天携带全部预交金单据,到财务部住院结算处办理出院手续。
4、若欠费,需补齐预交金。
5、领取住院费用收款收据。
6、到病房领取出院带药。
7、携带好自身物品、出院。
五、转院流程
1、因本院不具备该技术和设备,无法诊治的病人在病情允许的情况下,由经管主治提出,分管上级医师和科主任同意,上报医务科,并由相关部门与转入医院联系或请会诊,征得对方同意后方可转院。
2、转院时须同时办好费用结算,有关手续与出院相同。
3、转院必须严格掌握指征,转送途中有加重病情导致生命危险者,应暂留院处理,待病稳定后转院。重症病人转院,病人家属及单位应解决好有关护送问题,必要时应由医务科派医护人员护送,并与被转医院有关人员做好交接手续。
4、转院时由住院医师写好详细病历摘要随病员转去,也可按照相关规定复印带走部分病历资料,不得将原始病历带走。
5、因各种原因主动要求转院的病人,由其本人、家属或单位自行联系解决,按自动出院处理。
预约挂号联系方式:0595-22482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