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行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鲤城区司法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例行清理工作的函》(泉鲤司函〔2024〕29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规〔2022〕3号)等规定,我局制定了《鲤城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公布2025年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的公告》,于2025年1月2日正式印发,现将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根据《鲤城区司法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例行清理工作的函》(泉鲤司函〔2024〕29号)文件要求,组织开展本局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二、制定依据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规〔2022〕3号。)
三、主要内容
《鲤城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公布2025年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的公告》主要阐述我局2025年保留(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件,宣布失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1件。
四、实施时间
《鲤城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公布2025年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的公告》自2025年1月2日起实施。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小张,联系电话:0595—22355890
- 鲤城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公布2025年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的公告2025-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