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股室,下属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闽安委〔2023〕7号)、《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印发<全区文旅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的通知 》(泉文旅〔2023〕88号),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全区文旅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按时间节点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泉州市鲤城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3年5月22日
全区文旅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闽安委〔2023〕7号)《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印发<全区文旅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的通知 》(泉文旅〔2023〕8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本区实际,从即日起开展全区文旅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我省66条细化措施,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事故隐患,以强有力精准严格的措施督促推动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守牢兜住安全发展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行动,摸清并动态掌握文旅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推动企业员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企业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明显提高;各部门对照“三个必须”强化安全监管,聚焦重大事故隐患精准严格监管,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增强;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文旅发展环境。
二、专项行动主要内容
(一)突出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带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落实,切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总责,主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提升,能够运用安全生产标准化“四套工具书”统筹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组织排查整改进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是主要负责人的法定义务。各部门要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基础上,突出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1.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学习研究消防等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文旅行业重点检查事项,组织研究部署开展对标对表自查自改;组织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能立即整改的,要迅速整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并按分级属地原则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及时吸取专项行动期间国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整治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专项行动期间,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
2.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要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重大事故隐患、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3.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深刻吸取近期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组织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不得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举一反三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
4.组织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
5.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企业主要负责人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特别要让全体从业人员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
6.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总责,确保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实施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使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等制度规定;全面排查本企业涉有限空间、临时用电、高空作业、检维修等特殊作业风险点,逐一落实风险辨识警示、培训教育、作业审批和现场监护等安全措施。
(二)狠抓精准严格监管,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分兵把守、齐抓共管,要以顽强的斗争精神、过硬的素质能力及时发现并查处企业的非法违规问题,坚决整治安全监管“宽松软虚”,通过精准严格的监管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突出抓好以下七项工作:
1.尽快明确和大力宣传排查整治标准要求。各部门要抓紧细化本行业专项行动方案,加强专项行动“条”上的统筹推动。方案要重点突出、简洁管用,已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可从现有判定标准中进一步聚焦提炼出本次整治的重点隐患;尚未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要结合上级部门要求、事故教训和本区域实际,首先在方案中明确本次整治的重点事项,补充完善相关整治内容,通知到行业内企业单位,并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宣传解读。
2.聚焦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各部门要大力实施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工程治理、科技强安等治本之策,全力打造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2.0版本,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强化科技信息化手段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装备应用,全面提升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3.提升监管人员能力水平。各部门要利用企业自查自改阶段的时间,对本系统监管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要结合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明责知责、履责尽责,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
4.形成隐患排查治理有效机制。各部门要精准研判,结合典型事故教训和季节性、时段性特点动态研判安全生产形势,把准规律特点,深入排查重大隐患,查找薄弱环节,摸清安全风险,对重点地区开展有力督导帮扶;做到重大隐患100%列清单、建台账,逐一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形成重大隐患排查发现、综合整治、跟踪督办、验收销号的全过程管理机制,做到安全隐患“一抓到底、见底清零”。
5.聚焦排查整治重点精准严格监管。各部门要针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前述六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精准严格监管。对企业自查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要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依法提请属地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紧盯不放,督促企业坚决整改落实到位,严禁以罚代管、罚而不管;各部门5月29日前,摸排上报1家(处)文旅行业重大行业性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附件7),统一报政府分级实施挂牌督办,未摸排出的应当作出书面说明。
6.建立倒查机制严格问责问效。各部门要建立安全监管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排查整治不力的地区,市局将采取通报等措施严肃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情况严重的按规定予以问责处理。
7.创新监管和服务方式切实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各部门要积极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交叉互检等工作方式不断提高监管质量,避免走形式、走过场;依托“互联网+监管”“泉州市安全生产标准化智慧管理平台”等信息手段加强部门间互联互通,对于大数据排查发现的屡查屡犯的企业负责人和重点企业实施精准有效监管。对于涉及多部门、区域性违法违规行为的,强化信息通报共享和部门协调联动,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联合信用监管。
三、重点检查事项
(一)消防安全:配合消防救援部门,按照《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对歌舞娱乐场所、游戏游艺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星级饭店、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博单位等开展检查,重点整治火源管理、电源管理、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和装饰装修、安全疏散条件、防火分隔、消防设施设备、管理责任落实、初期火灾处置等方面问题。针对企业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消防安全检测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制订整改方案并限期整改到位。根据国家消防救援局、文化和旅游部联合制定了《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消防安全指南(试行)》,配合消防救援部门对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二)旅游包车安全。重点整治旅行社不落实“五不租”要求(即不租用未取得相应客运经营许可的经营者车辆、未持有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未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车辆、未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车辆、未签订包车合同的车辆)、旅行社和导游未在游客行前说明和游览过程中提醒游客全程系好安全带、旅行社组团到未开放的景点和未开发的区域旅游等方面问题。
(三)旅游设施设备安全。积极配合景区主管部门,指导A级旅游景区加强重大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整治景区内各类高风险项目等未批先建、未定期维护检测保养等方面的问题。
四、阶段安排
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各部门单位和企业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序压茬推进。
(一)动员部署(2023年5月20日前)。制定印发专项行动方案,细化明确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等,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
(二)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帮扶(2023年7月10日前)。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各部门对重点企业开展帮扶。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部门精准检查(2023年11月15日前)。各部门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结合上级工作要求和日常监管工作,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通过差异化的行政措施强化政企互信,推动企业真查真改并按规定主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四)总结提高(2023年12月31日前)。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我局将组织对文旅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项行动,加强工作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针对部署。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地区实际,适当调整完善排查整治内容,进一步明确具体分工和具体要求,强化针对部署,认真组织实施,把整治措施落到企事业单位等每个社会单元,责任压实到每一名员工、每一个具体岗位。
(三)强化统筹推进。各部门要将专项行动与《2023年文化和旅游安全工作要点》结合起来,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提升,切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坚持边整治、边总结,聚焦薄弱环节建立健全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制度举措,提升安全治理水平。
(四)强化精准排查。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事故暴露出的典型问题开展重点整治,彻底把重大风险隐患底数摸清楚;要加强专业素养,对本系统监管人员开展重大隐患判定、整改、验收的专题培训,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参与。要坚持严格执法和指导服务相结合,积极帮助企业查隐患、解难题,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五)强化工作调度。上级部门将定期调度掌握各县(市、区)文旅行业重大隐患排查整治进展情况。①请各部门每月23日前根据要求报送文旅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附件1)和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问题清单(附件2);②2023年5月28日前报送文旅行业重大火灾隐患摸排查情况汇总表(附件4),从6月开始,每月18日前报送一次消防专项行动推进落实情况(附件5、6);③2023年8月4日、2023年12月4日前报送工作进展和总结报告。
联系电话:22355962,邮箱:lcwtjwhg@126.com。
附件:1.全区文旅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
2.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问题清单
3.安全检查情况表
4.文旅单位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自查自改登记表
5.文旅行业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检查清单
6.文旅行业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
7.文旅行业重大火灾隐患摸排情况汇总表
附件1
全区文旅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
填报单位:__________ 时间:2023年 月 日
总体 情况 |
1 |
区级部门接报的企业自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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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区级部门接报的企业自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中已完成整改的(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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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区级部门检查发现的 重大事故隐患(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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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区级部门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中已完成整改的(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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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区级部门挂牌督办的 重大事故隐患(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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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区级部门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中已完成整改的(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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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部门对企业的 自查自改进行抽查检查情况 |
1 |
区级部门抽查检查的 企业总数(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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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企业主要负责人未按要求 亲自研究排查整治工作(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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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企业主要负责人 未带队检查(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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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企业未制定 分管负责人职责清单(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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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企业未依法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足安全管理人员(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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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电焊等特种作业岗位 人员无证上岗作业(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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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外包外租安全管理混乱(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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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未按规定开展应急演练、 员工不熟悉逃生出口(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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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部门 精准严格 执法情况 |
1 |
帮扶指导重点市、县 (个次) |
市 县 |
2 |
帮扶指导重点企业(家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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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行政处罚(次,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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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 “一案双罚”(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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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移送司法机关(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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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责令停产整顿(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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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曝光、约谈、联合惩戒 企业(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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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公布典型执法案例(个),其中危险作业罪案例(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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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责任倒查 追责问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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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约谈通报 有关地区及部门(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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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相关工作跟踪落实情况 |
1 |
分管(联系)本部门的市领导现场督导检查(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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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本部门负责同志到企业宣讲(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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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组织开展本系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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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本系统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核发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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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举报奖励(万元),其中匿名举报查实奖励(万元) |
奖励 |
6 |
在省级主流媒体播放 安全生产专题栏目(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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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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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牵头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检查、联合信用监管等协同机制的制度成果数量(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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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组织开展考核巡查督导检查(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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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调度表自6月份开始上报,每月25日前上报截至填报时间的累计情况。
2.调度表内容应围绕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并对照方案具体要求如实填报,特别是对企业自查情况进行抽查检查时,要深挖细查,查出真问题。如:电焊等人员无证上岗作业,既要通过现场检查发现问题,也要通过对企业动火等特种作业存单进行检查核实来发现问题;外包外租管理混乱,是指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未取得相应资质,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未纳入本企业统一管理。
附件2
重大事故隐患问题清单
填报单位: 时间:
序号 |
地区 |
企业名称 |
重大事故隐患问题 |
排查方式 |
整改要求或建议措施 |
整改时限 |
备注 |
1 |
XX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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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区)XX烟花爆竹有限公司与邻近垃圾转运站安全间距,目测实际距离40米左右,按最小药量7吨计算,标准距离为57米,外部安全距离不足。依据《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第六条判定,构成重大安全隐患。 |
企业自查并报告或部门检查发现 |
一是……; 二是……; 三是……。 |
X年X月X日 |
立整立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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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3
安全检查情况表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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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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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隐患内容 |
是否为重大隐患 |
整改要求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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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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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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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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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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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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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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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负责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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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文旅单位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自查自改登记表 单位名称(盖章): 审核人(签字): 填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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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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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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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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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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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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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基本情况(规模、人数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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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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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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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类别 |
隐患位置(如:所在建筑名称及具体位置等) |
隐患数量及具体情况 |
整改情况 |
看护措施 |
整改 责任人 |
整改时限及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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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重点 |
检查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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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源管理 |
违规使用明火,动火施工无审批;营业或使用期间,违规动火动焊作业;施工期间未落实现场看护人员,未提前清理可燃杂物和落实安全防护措施;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中各单位动火施工不报告、不审批,不告知其他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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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源管理 |
配电箱(柜)电线连接不规范;违章带负荷拉、合闸;电线电缆未穿管保护,直接穿越易燃可燃材料,开关、插座直接安装在易燃可燃材料上;照明灯具与可燃物未保持可靠安全距离,未采取隔热、散热等措施;违规使用未经产品质量认证的大功率电器或移动插排;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违规在室内停放或充电;电化学储能电站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内;医院、养老院的制氧站、氧气瓶间违规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使用锂离子电池的医疗设备、轮椅未在指定安全区域充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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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和装饰装修 |
人员密集场所室内保温材料燃烧性能不符合要求;违规使用聚丙烯、聚乙烯、聚氨酯、聚苯乙烯等材质的易燃可燃材料尤其是塑料绿植,进行装饰装修;违章搭建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建筑;混合生产经营场所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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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疏散条件 |
疏散楼梯数量不足或设置不符合要求;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在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消防应急广播、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医院、养老院未将失能和行动不便患者安排在建筑较低楼层,在通道、楼梯间增加床位,影响人员疏散;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不同独立单位间的分隔占用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不能保证各自独立的疏散楼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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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分隔 |
未按要求设置防火分区;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墙等损坏严重,不具备防火分隔功能;电缆井、管道井等防火封堵不严密;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内违规设置员工宿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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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施设备 |
未按要求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或水压、水量不能满足灭火需求;未按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气体灭火、防排烟等设施,或消防设施系统损坏瘫痪无法正常使用,不具备防灭火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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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责任落实 |
未严格落实动火施工审批制度、夜间值班制度;未落实全员消防培训、疏散演练;消防控制室人员、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不掌握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保安、护工、宿管员等不熟悉安全出口,不具备组织逃生自救能力;医院、养老院夜间无人值守或值班人员不具备组织人员疏散能力;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明确统一管理单位,各单位之间消防安全责任不明晰,没有物业管理单位或明确牵头单位,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等缺乏管理;擅自改变场所火灾危险性定性,如丁戊类厂房用作丙类生产储存、丙类厂房用作甲乙类生产储存,增大火灾危险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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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期火灾处置 |
未按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或明确初期火灾扑救力量;未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可操作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建立消防联勤联动机制,发生火灾等紧急状况时无人第一时间通知并组织疏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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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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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旅行业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检查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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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 |
单位名称 |
地址 |
场所性质 |
居住 |
隐患问题 |
整改 |
整改 |
整改 (执法) 措施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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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统计表中的场所类型 |
不涉及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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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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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旅行业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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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 填报人: 审核人(签字): 填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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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类别 |
场所性质 |
总数 |
单位 |
自查隐患数(处) |
已整改(处) |
部门 |
检查 |
已整改(处) |
消防监督检查数 |
问题隐患数(处) |
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份) |
罚款(万元) |
临时查封(家) |
责令三停(家) |
依托安委会、消安委平台,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函告公布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家) |
提请政府召开现场会、约谈会(次) |
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家) |
重大火灾隐患曝光(家) |
纳入消防安全严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清单(家) |
联合区级以上或相关行业部门组织联合检查(家) |
开展针对性消防业务培训(人次) |
建立长效动态监管机制文件(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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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隐患 |
重大隐患 |
已整改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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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密集场所 |
歌舞娱乐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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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戏游艺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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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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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级饭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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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文化场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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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感特殊场所 |
博物馆和文物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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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本娱乐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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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表市直部门仅填报本单位排查整治数据;区级有关部门、乡镇街道的数据由各县(市、区)负责填报。 |
附件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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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旅行业重大火灾隐患摸排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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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 填报人: 审核人(签字): 填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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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内容(场所名称、地址、规模等及隐患具体情况) |
问题类型(区域、行业、单位) |
整治措施 |
整治期限 |
整治主体/责任人 |
整改责任部门 |
市、县责任领导 |
整改情况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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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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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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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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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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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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