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关于第二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拟认定名单的公示
时间:2024-07-25 17:18 浏览量:1

  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的相关规定,2024年,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开展了第二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评审认定工作。经本人申请、各保护单位、各街道推荐并经专家评审会评审、现场走访,现将37位拟认定为第二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8月14日止。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实名向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文化股来函、来电或通过电子邮件反映。联系电话:0595—22355837;电子邮箱:lcwtjwhg@126.com;联系地址:鲤城区庄府巷24号8号楼308室,鲤城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文化股,邮政编码362000。

  附件:鲤城区第二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拟认定名单

  鲤城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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