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8月28日开始,区委巡察组对区卫健局党组(含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妇幼保健院)、区计生协会、区红十字会、区人社局党组、区文旅局党组等5个单位开展巡察,巡察时间30天左右。
中共泉州市鲤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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