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政机关于2025年12月1日受理 泉州四季鲤歌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提出的设立(歌舞)娱乐场所的行政许可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日期自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12日:
申 请 人:泉州四季鲤歌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场所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黄龙南大道1699号万达广场室内步行街3F层3063
经营范围: 歌舞娱乐场所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投资人情况 |
||||
|
类 别 |
姓名 |
性别 |
户籍或国籍 |
备注 |
|
法定代表人 |
王传华 |
男 |
江苏省 |
|
根据《行政许可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力。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联系电话:0595-22138820 传真:0595-22355967
通讯地址:鲤城区庄府巷鲤城行政中心8号楼210室
邮 编:362000
公示机关:泉州市鲤城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公安机关备案号:35050202000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