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内设股室及工作职能
时间:2024-01-30 08:24 浏览量:1
 (一)办公室(行政审核审批股)

协助本局领导处理日常事务,督促重大事项落实;综合协调局内部股室及下属单位政务、业务等工作;组织制定本局内部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党建、机要保密、公文处理、信息综合、档案管理、机关效能、绩效管理、精神文明、平安综治、计划生育、来信来访及后勤保障等综合性服务工作;协调办理涉及本局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及领导批办件;牵头协调涉及本局的行政许可、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机关工会及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工作;负责干部职工培训及技术职称评聘材料送审、报批工作;负责财务、统计和国有资产管理,指导监督下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全区文化、文物、体育和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负责局内外联络和协调工作。

负责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办理和咨询工作,负责本单位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管理和建设工作,负责制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审批管理工作制度,指导、监督街道办事处做好相关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办理和咨询工作。

(二)文化股

组织拟订文化、文物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区文化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拟订公共文化服务政策及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公共文化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对文化、文物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指导群众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

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的评审工作,负责市级、省级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推荐工作;负责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组织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

拟订文化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及新型业态发展。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促进文化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

贯彻执行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区文物保护事业发展建设规划;开展文物(含水下文物)调查、公布,组织指导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工作;组织指导、监督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和文物单位修缮、开发利用等业务。

(三) 体育股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群众体育、全民健身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全区群众性体育活动工作,组织协调群众体育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组织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组织协调体育设施建设布局,指导、监督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青少年体育工作发展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竞技体育发展规划和体育竞赛管理制度;指导体育训练、竞赛、运动队伍建设和训练基地发展工作;制定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规划;组织参加上级各类体育竞赛活动。发展体育产业,培育体育市场,促进体育产业化;对体育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

(四)旅游股

指导、促进旅游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促进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承担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承担红色旅游相关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和乡村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发展。指导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

拟订旅游市场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指导和监管。指导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提升。承担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旅游市场综合协调和监管。

    指导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及宣传推广工作。承担政府在旅游领域交流合作相关事务。组织大型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推广活动。组织指导文化旅游促销活动和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