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各执法中队:
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印发泉州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规〔2022〕3号)有关规定,我局对以鲤城区城市管理局及鲤城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名义发布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详见附件1)。
二、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详见附件2)。
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附件:
1.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泉州市鲤城区城市管理局
2024年1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5件)
序号 |
规范性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泉州市鲤城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鲤城区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化标准(试行)的通知 |
泉鲤城管〔2021〕67号 |
2 |
泉州市鲤城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鲤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十三项制度的通知 |
泉鲤城管〔2021〕91号 |
3 |
泉州市鲤城区城市管理局关于下放非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工作的通知 |
泉鲤城管〔2021〕96号 |
4 |
泉州市鲤城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不予行政处罚、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事项的清单(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通知 |
泉鲤城管〔2021〕101号 |
5 |
泉州市鲤城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鲤城区排水许可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
泉鲤城管规〔2022〕1号 |
附件2
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
序号 |
规范性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鲤城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鲤城区“门前三包”责任制考评暂行规定》的通知 |
泉鲤城管办〔2020〕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