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为推行依法行政,加快法治建设,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规〔2022〕3号)等规定,开展清理工作。
二、目标任务
通过对规范性文件的梳理,整理出《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宣布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宣布失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废止日期之日起不再执行。
三、工作进展
根据工作安排,由局政策法规股牵头梳理拟继续有效、拟宣布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单,经对外公开征求意见、征求局有关业务股室意见,最终形成《泉州市鲤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公布2025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四、范围期限
本文自2026年1月7日起施行。
五、主要内容
《泉州市鲤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公布2025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主要分为以下两个附件:
(一)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其中2022年度发布1件,2024年度发布3件,2025年度发布1件。
(二)宣布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其中2021年度发布2件、2025年度发布1件。
六、关键词诠释
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指除政府规章外,由行政机关或者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统称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期限内反复适用的公文。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小陈,联系电话:0595-22251913。
- 泉州市鲤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公布2025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2026-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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