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鲤城区燃气种类和气质成分等情况的公示
时间:2021-09-28 09:02 浏览量:1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现将鲤城区燃气种类和气质成分等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燃气种类

  我区燃气种类主要是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以瓶装供应(钢瓶)为主,天然气由泉州门站,霞美门站中压管道输送至泉州鲤城区城镇燃气管道的方式供应。

  二、气质成分

  1、液化石油气(商品丙丁烷混合物):符合国家标准《液化石油气》(GB11174-2011),其中C3和C4含量(v/v)≥95%,C5及C5以上化合物含量(v/v)≤3.0%,总硫含量≤343(mg/m3)。

  2、天然气(主要成分为甲烷):符合国家标准《天然气》(GB17820-2018)中燃气类别的一类质量要求,其中高位发热量>31.4(MJ/m3),总硫含量≤20(mg/m3),二氧化碳(v/v)≤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