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3年工作成效
(一)推进执法规范,健全执法机制。
1.深化街道综合执法改革。一是完成街道赋权工作。在完成人员调编定岗和赋权清单审查的基础上,我局编印《赋权街道行政处罚权涉及法律法规汇编》,区司法局出台我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指引,指导各街道办事处逐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10月11日召开专题会议,与各街道明确承接事项、职责边界等内容,确定原由区城管局履行的6项行政执法事项交由各街道办事处实施,并组织各街道签订赋权事项承接确认书。二是提升严管先行街创建标准。我局按照2023年中央、省、市对创建示范项目的程序和要求,锁定严管先行街区,于鲤城区各街道先后选取2个街区作为示范片。印发《2023年鲤城区街道综合执法严管先行街区评价标准》,同时建立考评通报制度。通过“每旬一督查,每月一通报”、“每日视频监控抓拍”微信群通报,以及“日常巡查+重点专项整治”方式,推动各街道加强严管先行街区管理。三是“大督查”工作落深落细。今年5月,区纪委监委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组织对各街道派驻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开展督查。6月底,区大督查办组织对各街道落实“4.27”综合执法调度会议定事项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区综合执法办全程参与,形成督查通报。区综合执法办通过月通报、季考评、纳绩效,逐步建立完善“回头看”问题清单,对“回头看”问题发生三次以上,必须落实行政处罚措施,具体由街道组织协调部门施行。四是规范落实执法平台使用。通过从平台采集数据方式,建立街道综合执法平台运用每月通报制度,对街道平台案件办理情况进行每月通报。同时完成全区数字城管、街道综合执法平台纳入“一网统管”平台。今年以来,发现纠正上传平台各类违规行为97520件,建立负面清单181件,全区开具市容提醒单1207件。
2.落实行政执法“四张清单”。根据我局《关于〈不予行政处罚、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通知》,涉及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66项违法行为,其中不予行政处罚41项、从轻行政处罚22项、减轻行政处罚3项,遵照适用条件、自由裁量处罚幅度、法定依据、配套监管措施等事项,严格落实“四张清单”进行执法。今年以来,我局共从轻处罚35宗行政处罚案件,减轻了当事人经济负担10900元。
3.规范执法案件办理。我局健全以案释法执法制度,推行渐进式的执法模式,持续推行“两审四评两关口”办案机制,对行政处罚案件法律适用、自由裁量权运用进行审核把关,落实好执法“双公示”,积极配合区司法局开展的“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并报送所需执法卷宗,针对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对照标准抓好整改落实,积极开展自评自查,提升在办案程序、证据调查、文书制作、案卷质量等方面的能力。今年以来,我局共立案处罚各类城市管理违法案件118件,罚款426802元。
(二)开展普法宣传,引领学法风尚。
1.开展各类普法宣传。2023年,我局严格遵照年度鲤城区直国家机关普法计划,每季度定期组织全体干部参与线上旁听庭审活动,并结合“3.5”“12.4”等各节假日时间点,联合各有关部门于文庙、肃清门、芳草园等宣传阵地,对市民群众进行10余场线下普法宣传,宣传涉及学雷锋主题、安全生产月主题、国家宪法日主题等。同时定期组织开展相关执法人员进行执法、燃气等主题培训、应急演练,抓好队伍执法规范,深度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2.推动城市管理进社区。今年3月,我局印发《“城管宣传进社区,服务群众零距离”活动方案》,定期于不同社区进行特色普法宣传,积极宣传城管领域法律法规、征求居民群众意见建议,了解居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对居民群众提出的园林绿化、市政设施、道路交通,环境卫生、垃圾分类、燃气安全、违法建设等方面的咨询和投诉给予耐心解答,对现场能够解决的问题进行现场解决,对现场不能解决的问题,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3.编印发放普法宣传材料。组织对市人大制定的《泉州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条例》等8部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出台的《泉州市燃气管道设施保护办法》等3部规章编印成册,印制600本分发到全局干部职工及街道协管员队伍,以供学习、查阅。为便于执法人员查阅及普法宣传,按照燃气管理方面、行政法律法规方面、垃圾管理方面、排水管理方面、规划管理方面等专项编印《鲤城区城市管理法律法规汇编》,已印制5册1000本。同时编印各类宣传单,宣传内容涉及占道经营、餐饮油烟污染、责任区三包、文明养犬、噪声整治等26项内容,在全区城市管理工作中进行持续性发放。
(三)开展联合执法,加强多域管理。
1.开展渣土车联合执法行动。在制定《鲤城区建筑垃圾乱倾倒暨渣土运输治理奖罚规定》的基础上,狠抓渣土车违法违规行为,区渣土办每周组织交警、交通执法等部门开展1次渣土车联合执法行动,对超限超载、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及“滴洒漏”渣土车坚决予以查处,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整洁有序。今年以来,鲤城区累计开展联合执法行动65次,查处违法违规渣土车182部,罚款142370元,有效遏制渣土运输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2.开展噪声污染专项整治行动。结合市、区工作部署及中高考静环境需求,组织开展“静夜守护”噪声污染专项整治行动,联合公安分局、鲤城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警鲤城大队及各街道办事处开展噪声污染联合执法,建立重点噪音源“日打卡”机制,严查社会生活噪声、建筑施工噪声扰民行为。今年以来,累计巡管辖区在建工地4374个次,责令不规范超时施工整改71家次;组织召开建筑施工噪声扰民联合约谈会告诫会2次;立案查处2宗,行政处罚4万元;今年以来,12345平台累计收到483宗噪音扰民投诉件,110热线平台累计收到710宗施工噪声扰民投诉件。
3.进一步加强餐饮油烟管理。组织工作专班协同属地街道,采取拉网式方式,逐街逐路对餐饮场所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及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复查,发现问题当场下发《鲤城区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现场检查问题告知书》,跟踪落实问题整改。今年以来,联合各街道检查餐饮店油烟经营场所2152家,下发告知单922份。开展餐饮油烟污染防治日常巡查,针对鲤中街道保利天汇住宅小区、浮桥街道源昌江南城、鲤景湾、金色外滩、皇江御景、金龙街道宝嘉誉峰、江南明光花园小区商住楼未配套专用烟道问题,函告区市场监督局不予办理餐饮许可证照,建立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基层城市管理执法力量不足,人员缺编严重,影响基层执法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二是协管员队伍法律素质欠缺,文明执法、依法行政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
(一)发挥领导作用,带头学习思想。
1.落实法治建设责任。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依照《鲤城区城市管理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认真实施“八五”普法工作。
2.引领法治思想学习。带领全局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专题学习、购买书籍发放干部职工自学等方式,引导全体干部职工不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发掘群众生活中的法律“堵点”与“痛点”,确保法治精神入脑入心、学用结合。将法治工作作为一项全局性和长期性的系统工作来抓,健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制度机制,不断夯实依法行政工作基础,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容和精神实质,用法治保障城市管理工作顺利推进。
(二)提高业务素养,建设法治队伍。
1.加大队伍教育培训。为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业务素养,促进执法人员依法执法,我局派驻街道的执法中队坚持每周半天的业务培训;同时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执法业务集训,今年5月,我局在华光教育基地黄塘集训点组织开展全区城管执法队伍岗位大练兵集训,采取封闭式准军事化管理,紧密契合城管队伍现状和工作实际,通过分组讨论、团队协作、组队辩论等形式,重点学习法律法规、执法基本程序、执法文书应用等内容,促进参训人员主动切磋、交流业务心得,深入探讨城市管理工作提升新举措,多渠道提升业务能力素质,帮助执法队伍牢固树立依法执法、文明执法、执法为民的意识和理念。
2.加强队伍廉政建设。“八五”普法期间,我局梳理修编岗位廉政风险点,对于各级巡察检查通报的“两违”、工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结合机构改革后的新增职能和岗位调整情况,逐条对应制定精准防控措施,主持修订完善《鲤城区城市管理局预警防控体系资料汇编》,增设4个岗位,修订整理35项制度,形成队伍管理监督的长效工作机制;修订完善《鲤城区城市管理局规章制度汇编》等规章制度、方案、通知等,不断强化制度约束、规范权力运行,从源头上抓好预防、堵塞漏洞;严格落实局领导班子成员常规性谈心谈话和廉政约谈提醒制度,同时组织多场新队员入职培训和廉政诫勉谈话,推动执法队伍的廉政文化教育常态化。
3.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为降低行政决策失误风险,进一步促进执法规范化,我局坚持常年聘请刺桐律师事务所2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今年以来,该2名法律顾问参与我局规范性文件制定,配合行政执法案件审核、重大行政决策议案制定。同时对执法案件提供法律法规适用指导,协助案件审查审核,确保立案处罚案件实体、程序合法,裁量标准适用准确。配合开展法律培训讲座,提升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管理城市的能力。
四、2024年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鲤城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要求,积极作为,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加强队伍法治建设。完善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制度,抓好重点人员和重点岗位学习,经常性组织举办法制业务集中培训,落实队伍学法、懂法、用法、普法,夯实队伍业务水平。积极推进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工作进程,把为群众服务贯穿于执法的全过程,认真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夯实队伍的社会基础。
(二)完善执法规范化建设。持续深入推进街道综合执法改革工作,探索出一套更优的综合执法施行机制。同时进一步探索规范案件办理,加强案件调查、审核,规范执法文书管理,发挥基层法制员作用,建立案件审查关口前移,落实法制员案件初审责任制,定期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适用,提升执法办案质量,促进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再上新水平。
(三)深入开展法治宣传。进一步发挥新媒体在法治宣传中的作用,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平台充分报道本单位开展活动的情况和成效,用鲜活的形式、丰富的内容、生动的表述反映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活动的生动实践,进一步营造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的浓厚氛围。同时利用创新方式,促进线上宣传和线下宣传的深度融合,采用组织城管队员进行入户宣传、街道社区普法宣传、局微信公众号和局门户网站等新媒体载体宣传等方式,对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知识进行宣传,提高群众知晓度,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舆论氛围,推动法治良序形成。
(四)推进市容环境精细化管理。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管理顽疾、难疾,持续开展占道经营、渣土运输、餐饮油烟、噪声扰民、户外广告等民生“关键小事”专项整治行动,探索挖掘市容市貌长效管理机制,努力实现市容市貌全方位覆盖、全时段监管、高效能治理。紧锁小街小巷、城中村、城乡接合部环卫保洁、市政设施和园林绿化管养空白问题,创新市场化运作模式,实现管养常态化。紧扣违法建设整治目标任务,通过网格人员动态巡查、卫星影像航拍和行政制裁等手段齐同发力,加强新增违法建设管控;结合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第五立面整治、老旧小区整治等核心工作,逐步化解历史存量违建。注重在城市管理科学化、智能化上下功夫,强化科技支撑驱动,完善升级数字城管平台,让城市运行更有序,管理更高效、服务更精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