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动真格”!全市首例!鲤城区开出首张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罚单!一小区物业被罚1000元...
来源:鲤城区城市管理局 时间:2024-08-09 08:57 浏览量:1
全市首例!鲤城区开出首张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罚单!一小区物业被罚1000元...
  近日,鲤城区一小区物业公司,因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工作责任,经多次督促仍未整改,给予立案处罚,并处罚款1000元。据了解,这是泉州市首次开出的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的罚单。
  2022年鲤城区成功省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不断探索可复制的“和鲤”分类模式,并取得了较好成效,近年来全市年终考评连续第一。特别是2023年9月份以来,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联合区住建局,重点对全区物业管理小区垃圾分类进行督促、指导,督促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履行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职责,引导物业每天上午7~9点、晚上7~9点,按规定安排桶边督导员,对不符合分类投放要求的行为予以劝告、制止,引导小区业主逐步从“要我分”到“我要分”转变,家庭厨余分出量从1~2吨∕天提升到目前7~8吨∕天;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每周二组织人员开展物业小区常态化执法督查,重点对辖区生活垃圾混投、场所容器标识错误、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等问题进行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提醒单),截至7月底,已下发整改通知书(提醒单)47份。
垃圾分类

  区垃圾分类办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处罚的目的是为了教育和警示,督促物业管理责任人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不断提升物业小区垃圾分类工作实效和投放点精细化管理水平。”接下来,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将联合其他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泉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督促居民小区、公共机构、公共场所和经营区域等相关管理单位,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职责,健全常态化长效管理机制,推动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