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文物建筑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九条措施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2021年度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概况
截至目前,鲤城区共有西街、中山路、城南等3处街区列为省级历史文化街区,其中中山路历史文化街区是泉州目前唯一的中国历史文化街区;2017年以来共有93宗房屋先后三批次公布市辖区历史建筑。
二、保护利用工作监测评估
(一)保护利用工作开展情况
结合古城保护工作的总体部署安排,2021年市古城办继续牵头开展中山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性修缮工作。基本完成涂门街-钟楼段街区保护性修缮,着手启动中山路历史文化街区周边29条街巷改造工作。
(二)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情况
2021年,根据市风貌办的统一部署安排,我区完成第三批历史建筑认定推荐工作,共梳理符合条件的7宗建筑推荐至市住建局。经市级专家评审,最终公布列入市辖区第三批历史建筑名录。持续配合市住建局推进辖区第一、二批历史建筑测绘及保护图则编制工作,基本完成成果编制。同时,结合古城街巷改造工作,鼓励引导中山路街区群众同步开展骑楼建筑及街巷历史建筑保护性修缮工作。
(三)城市更新过程中保护要求落实情况
2021年以来,我区继续严格执行《省九条》先普查后征收的制度要求,先后完成了鲤城繁荣片区棚户区改造(一、二期)项目、站前大道两侧景观提升工程、池峰路打通、泉州大桥扩宽、爱国路片区6个项目征收红线范围内历史文化资源普查工作,并提出具体保护措施。针对片区内有价值的老建筑实际特点和历史价值,提出分类处置保护措施。
三、亮点做法
(一)强化法治保障
2021年我区配合市人大、市政府研究出台了《泉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旨在顶层设计上解决古城保护中包括历史建筑在内的要素“谁来保,怎么保”的问题,本条例中较大篇幅将历史建筑的保护规划、保护名录、保护措施、合理利用等诸多方面进行立法明确,将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该部法律于2021年10月22日通过省人大常委会批准,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二)强化要素保障
为进一步做好历史建筑管理工作,2021年我区会同市住建局开展历史建筑数字化平台建设、测绘建档、图则编制等工作。开发建设了泉州市城乡建筑风貌管控平台系统,用于日常历史建筑管理使用;开展历史建筑全方位测量,绘制出历史建筑平立面图,形成云数据并建档;编制历史建筑保护图则,为历史建筑修缮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四、存在的问题
(一)历史建筑活化利用率不高。后申遗时代,古城旅游经济势必迎来爆发性增长,古城旅游资源承载压力陡增,急需拓展古城文旅资源。历史建筑作为能够反映古城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的载体,若是能够合理利用和开发,将极大缓解古城旅游资源不足的现状。但目前已公布的历史建筑权属普遍为私人产权,在使用上多以自由居住或租赁居住为主,作为文化展厅、文化交流场所的较少,发挥历史建筑传承历史文化的作用较小。
(二)历史建筑修缮审批难度大。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目前已立法保护,在修缮保护工作进行严格把控的同时,也造成业主修缮审批难度大、资金需求大的问题。特别是2021年出台的古城危旧房屋改造管理办法并未对历史建筑修缮审批设置“绿色通道”,群众对历史建筑修缮工作积极性不高。
(三)群众接受度不高。根据目前已公布的三批历史建筑情况来看,群众对自有建筑列入历史建筑名录接受度不高。主要原因在于:一方面是在于房屋普遍存在权属复杂、产权纠纷等问题,继承人意见分歧大;另一方面是政策限制性较多,一旦列入历史建筑,该房屋的修缮、翻建等行为均被严格限制,部分群众普遍接受度不高。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做好历史建筑修缮保护工作
结合危旧房屋排查整治工作,重点关注历史建筑隐患处置工作,优先安排引导业主开展历史建筑修缮保护工作,结合古城街巷改造工作,同步实施街巷内历史建筑加固修复工作,强化历史建筑安全动态监测。
(二)加快推进历史建筑挂牌保护工作
会同市住建局抓紧推进已公布历史建筑挂牌保护、建筑测绘、图则编制等基础配套工作。
(三)推动《泉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落地实施
一方面加强普法宣传,通过印制宣传册、条例等单行本,借助“3·15”消费者权益日、民法典宣传周、宪法宣传月等宣传活动分发给群众,提高市民群众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的保护意识。另一方面强化日常执法,建立日常网格巡查机制,制定劝导事项清单,及时处置危害行为,有效维护泉州文化和自然遗产秩序、保护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