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文物建筑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九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20〕53号)文件要求。现将2024年度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概况
截至目前,鲤城区共有西街、中山路、城南等3处街区列为省级历史文化街区,其中中山路历史文化街区是泉州目前唯一的中国历史文化街区;2017年以来共有93宗房屋先后三批次公布市辖区历史建筑。
二、保护利用工作监测评估
(一)历史街区工作开展情况
结合古城保护工作的总体部署安排,2024年市古城办基本分区一29条街巷立面改造工作。滚动推进中山南路周边46条街巷改造工作,分批推进各街巷地下管网及路面铺装工作。
(二)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情况
2024年6月至10月期间,我区开展了历史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完成了全区87宗历史建筑消防隐患排查工作并上传至系统,检查发现后城179号民居、万寿路民居51号等12宗历史建筑存在消防隐患,共21条消防安全问题。截至目前,已责令业主单位限期整改并做好反馈工作,整改率100%。
(三)刺桐侨厝保护利用情况
今年,我区积极推进“刺桐侨厝群”重点保护项目,策划实施王宫华侨历史文化街区项目,拟打造华侨文化主题街区,截至目前,已完成示范段立面整治工作;同时,开展华侨建筑普查认定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首轮初步摸底调查工作,并完成了花巷89号傅宅等10栋华侨建筑修缮项目,累计完成投资约500万元。
(四)城市更新过程中保护要求落实情况
2024年期间,我区继续严格执行《省九条》先普查后征收的制度要求,先后完成了乌石片区、红梅-金威等2个项目征收红线范围内历史文化资源普查工作,普查50年以上建筑37栋,相关规定提出具体保护措施。针对片区内有价值的老建筑实际特点和历史价值,提出分类处置保护措施,其中原址保留1栋,异地迁建5栋,构件保留14栋,不予保留17栋
三、存在的问题
(一)房屋修缮缺乏政策支持。古城保护工作既要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产,也要坚持修旧如旧,下足“绣花”功夫。尚需进一步完善管控机制,在城乡建设中防止老城区、老房子大拆大建方面,探索建立长期有效的多部门协同管控机制。现阶段,古城内对房屋的修缮、翻建工作审批把控仍十分严格。对修缮的工艺要求较高,造成修缮成本较高。古城建筑的保护工作仅仅是政策上“堵”,不利于古城建筑的长久保护,缺少政策优惠性内容,无法引导古城原住民业主主动参与老建筑保护工作。
(二)历史文化保护资金缺口大。历史文化保护工作属系统性的工作,整体资金投入大、短期收益慢,特别是古建筑修缮工作,面临着技术人员短缺、古建材料紧缺、工程造价较高等难题。现阶段老建筑修缮工作仍主要依靠政府、国企层面的投入,面对高额的历史建筑保护资金需求,尚需进一步吸引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和响应,形成宽领域、多渠道的投资机制。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开展历史建筑日常巡查工作。根据省、市工作安排,持续开展历史建筑消防安全和结构安全日常巡查工作,建立健全历史建筑保护常态化机制,着力提升历史建筑保护管理水平,进一步明确区直部门、属地街道、社区以及历史建筑产权人的责任和义务,逐一排查历史建筑房屋安全隐患,并将检查结果及时量化在省级安全工作平台,动态跟进排查工作。
(二)做好历史建筑活化保护工作。系统整体地保护好鲤城古厝古建筑资源,更好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紧扣泉州世遗城市发展红利,让古厝古建筑“活起来”,探索推进老建筑等优秀资源转型发展,建立修缮保护到活化利用的全周期新路径、新模式和新机制,积极推动发展文化创意产业,让历史文化遗产更适应古城新时期发展需要。
(三)开展“刺桐侨厝”保护利用三年专项行动。全力配合市级历史文化连片保护规划和华侨建筑保护利用专项规划工作,深度挖掘整理全区历史文化资源,全面启动华侨建筑普查和试点示范打造工作,探索建立保护责任机制,建立全区华侨建筑名录,建立健全多层次保护体系,聚力打造区、街道、社区三级华侨建筑风貌展示区(点),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保护与活化利用经验。
(四)做好历史资源普查工作。一是结合全国第四次文普普查等重大工作任务,地毯式梳理全区优秀古建筑资源,摸清底数,登记造册,分级分类列入保护名录。二是结合我区城市更新实际,持续做好拟征收片区50年以上老建筑历史资源普查,对有价值的老建筑提出保护措施。在城市建筑中留住历史文化资源。